第七百四十二章 重色轻友(第2页)
和刘乐这样的妖孽比,真的能把她气死。
周凯军、黄月皎和丘衣也是万分羡慕、仰慕、崇拜,甚至是嫉妒和气愤了。
都觉得刘乐实在是太天才,太妖孽了;刘乐活着,就没有别人的活路了。
刘乐很开心,毕竟学会了一套拳头,而他刚好没有拳法。
既然比赛时要赤手空拳上场,到时候他就可以用上苍龙拳了。
“哈哈哈……”
最为开心的就是万码,他从来没有教过像刘乐这么妖孽的学生。
这辈子能教到刘乐这样的学生,他觉得就是他的荣耀。
特别是刘乐喊他万教官的时候,他把嘴都笑歪了,仿佛一下子年轻了二十岁。
天快黑的时候,万码看了看时间,吩咐道:“今晚,大家好好休息,明天上午咱们乘飞机去米国参赛,我要去准备一下,咱们明天上午八点在广场集合。”
说完,万码就走了。
这次由他带队,他要去做些最后的准备工作。
“大哥,咱们一起出去吃饭吧!”
田珍惜建议道:“我请客,大家认识认识,交个朋友。”
“还是我请客吧!”丘衣看了刘乐一眼,美眸里充满感激。
是刘乐帮她争取一个参赛的机会,要不然她就已经退出了。
“谁请客都无所谓,大家都是华夏武者,交个朋友是真的。”田珍惜笑道。
“对,咱们要团结。”周凯军急忙应和,他崇拜强者,也想和刘乐结交。
还特别好奇刘乐修炼的功法和修炼的方法,他很想请教请教,取长补短。
黄月皎和马岩相摆一起看向刘乐,眨动着美眸,等待刘乐答复。
“咱们不是已经是朋友了吗?”刘乐笑问道。
“哈哈,对,朋友之前出去吃个饭,大家共度一个美好夜晚。”田珍惜笑道。
“不了。”刘乐拒绝了,因为他已经答应了秦浩绮,要请秦浩绮吃晚饭。
就像一句话说的那样,为朋友两列插刀,为了女朋友插朋友两刀。
在他心目中,女朋友还是更加重要的。
“大哥,那你去哪里?”田珍惜一脸失望问道。
刘乐很想问,我去哪里管你什么事?你怎么像老妈子一样,什么都问?
不过,他还是耐着性子回答道:“去请我女朋友吃晚饭。”
“大哥,那我陪你一起去,也好认识认识嫂子。”田珍惜嘻皮笑脸道。
“不用了。”刘乐可不想带个电灯泡,他转身就走,也不想耽误时间了。
天色马上就要黑了,现在赶过去,都可能晚了,秦浩绮说不定都生气了。
田珍惜无奈的叹息,等到刘乐走远了,这才对着刘乐离开的方向,狠狠鄙视道:“这个重色轻友的家伙,咱们祝他早日分手,还是被女友狂甩。”
“哈哈。”众人一阵哄笑。
都很佩服田珍惜的胆子。
就不怕被刘乐一巴掌拍死?
再说,像刘乐这么优秀,哪个女人会眼瞎的把他甩了啊!那也太傻了。
田珍惜看向众人道:“咱们几个聚聚吧!就去御膳坊。”
“好。”众人欢呼一声,就同意了。
谁教田珍惜是大款呢?
由田珍惜请客,自然是田珍惜说去哪里,大家就去哪里。
再说,御膳房是京城最知名最豪华最昂贵的饭店,是土豪和大家公子小姐,以及社会名流的聚集地,去那里吃饭,才有格调。
既然去吃饭,自然不能穿着灵兽皮衣,众人立刻就去更衣室更换衣服了。
穿上个性得体的卫衣,田珍惜和周凯军一看就是高富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