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日出未晓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日出未晓第7章(第1页)

勾魂的白无常站在我面前,拿着那本命薄翻翻找找:

「你叫什么名字?」

「洛晚吟。」我报了自己的名字,期待白无常把我勾走,好让我转世投胎一户好人家。

但白无常的视线在命薄上停留了许久,最后对我说:

「你阳寿未尽,肚子里还有个孩子,你自杀干什么?」

我看了一眼泡在浴缸里毫无血色的自己:

「不想活了就自杀了呗。」

白无常被我的话气得胡子都歪了,他拍了拍手上的命薄,道:「你知不知道,阳寿未尽自杀,就跟在你们阳间报假警一样,这是不道德的。还有,你肚子里的孩子本该有全新的生活,却因为你自杀,都没办法出生!」

天地良心,我自杀的时候是真的不知道我怀孕了。

但听白无常说了这么多,我蹙眉:「怎么想死还这么多规矩啊?」

白无常说:「人生还有很多美好的事情需要你去经历,乖,听话,滚回你的身体里去。」

我想起自己那对吸血鬼一般的刻薄父母,想起自己那个挥霍无度的姐姐和弟弟,又想起前夫那张冰冷的脸。

态度很坚决:「我的生活没有任何美好的事情,快把我拉走吧,下辈子做只猫做只狗都好。」

不管白无常怎么劝说,我都不肯回到我的身体里。

于是白无常对我说:「阳寿未尽自杀的人,投胎手续很难办理的。这样,我给你一个月的时间,你以鬼魂的姿态留在人间,要是这一个月里,你还是没有发现能让你活下去的事情,那我就帮你办理投胎的手续。」

我一寻思,答应了白无常的条件。

好不容易当次鬼,留在人间玩玩也不错。

成为鬼魂的第一天,我坐在飘窗上看了一夜的万家灯火。

放在浴缸旁边的手机只有群发的祝福,手机里上百个联系人,没一个人会在除夕夜联系我。

在春晚接近尾声的时候,我那个跟板砖一样的手机,终于响了。

我飘过去一看,是我那个倒霉前夫发来的。

他发了一张相片,一个纸箱里装着几件衣服和用过的化妆品。

他说:「你的破烂,给你一天时间,把它给拉走,别脏了我的房子。」

我的前夫叫慕夜白,人如其名,是个冷酷且无情的腹黑总裁。

小小年纪继承家业,短短几年之内,让业绩翻了好几倍,外界都把他称为商业奇才。

外貌方面更不用说,他刚继承公司的时候,其他人都不看好,还嘲讽让他靠着那张脸去娱乐圈混饭吃。

但完美的人都是有缺点的。

他的缺点就是,他不爱我。

他有中学时期暗恋的白月光,而我只是他妈妈在我们小时候定的娃娃亲。

我家早年富足,在我高三的时候,很不幸地,我家破产了。

我上有一个养尊处优的姐姐,下有一个被父母宠坏的弟弟,还有一对重男轻女的父母。

我高三的时候,家里破产,可我在国外念书的姐姐没有受到任何影响。

我被爸妈念叨「家里生意不好做,你要懂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