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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二十六章 晋级(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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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条很筋道,吃起来很爽口,汤也很鲜美;

这意味着苟莫离还带了不少香料,准备得很是充分。

“主上,煸黄豆咱是真没带,不过有些腌生姜,您来点儿?”

王爷点了点头。

苟莫离拿出一个小布袋,里面包着几块腌生姜。

郑凡也没需要切,用筷子夹起一块送到嘴边咬了一口,剩下的继续放面碗里。

苟莫离自己捏了一颗蒜,咬了一半,

道;

“其实,主上先前说的话,狗子是懂的。”

“哦?”

郑凡一边喝着汤一边给出了点回应。

“雪原上还好一些,那地儿环境恶劣,人不抱团不争取牧场,很难熬得过寒冬,相较而言,聚居在天断山脉里的那些生熟野人,就好过了不少。

吃,也是很难吃得饱的,但但凡想点辙,学一学山里的野兽到处寻摸点儿东西勉强充充饥,真叫天不应叫地无门的想饿死,也挺难。

穿,肯定也是穿不暖的,但哪怕抱点枯枝,寻一处小洞穴,身上没什么病肚子里也有点儿吃食时,想冻死,怕也不容易。

山里的日子,真的比雪原上要舒坦许多。

而且他们距离晋地很近,一些熟野人的生活习惯,已经和晋人很相似了。

但以前的赫连家闻人家他们,有事儿没事儿的,就喜欢进天断山脉里去捕猎野人,要么是单纯地杀戮,以他们的首级作为夸耀军功武勇的战利品,要么就是抓为奴仆,变卖出去以此牟利。

当年,狗子我在那里时,也曾很是不解过。

明明山里的野人真的不少,这边一个部落那边一个部落的,而且他们的日子比雪原上的同族,要舒服太多,雪原上,每过一个冬天都得冻死一大片的人。

可他们居然就放着这般好的日子,依旧过得任人宰割的生活。

他们哪怕奴颜婢膝于晋人,依旧不会被晋人当作人,可他们偏偏又不敢去反抗。

我就纳闷了,

为什么就不反抗呢?”

正在吃面的郑凡停下了动作,怎么着狗子的这个类比,有点把自己比作那啥的意思?

狗子则沉浸在自己的叙述之中:

“一开始,我是怒其不争,真的是废物,一群废物啊,正是因为这样子的废物实在是太多了,我野人数百年来,只能蜷缩在极寒塞外角落里苟延残喘。

再之后,狗子我开始准备做事了。

然后,

渐渐的,

我就明白了。

在北封郡当辅兵偷学镇北军兵法军阵时,那日子过得很枯燥也很苦,很多个晚上,狗子我都是抱着那只绣花鞋入睡的。

其实,郡主那会儿还小呢,小姑娘一个,还没长大,狗子我念念不忘的,是她吧,但也不是她,只是一个念想。

人在过着那种日子时,总得给自己寻摸点儿什么东西往身上盖盖;

不是为了驱寒,只是想要那种被保护的感觉。

那会儿,狗子我经常做着一个梦,梦里,狗子我被镇北侯爷看重了,他将郡主许配给了我,然后我尽心竭力地做好镇北侯府的女婿,甚至,还帮老丈人抢下了燕国的皇位,嘿嘿嘿。”

苟莫离又咬了一口蒜,用手背擦了擦眼角。

“什么圣族复兴大业,什么带领圣族再度归还故土,在做那个梦时,就一文不值了,甚至有一种他娘的能有多远就将它踹多远的烦躁。

从北封郡回来,又继续到处走走看看了几年,再回到雪原,开始着手建立属于自己的事业。

累,是真的累,有些人蠢得跟头猪一样,你还得继续和他勾肩搭背,不指望他能看在同族面儿上帮你一把,只求不拖后腿。

最早时,晚上一个人躺在帐篷外就像现在这样抬头看着星辰时,也想过,要不要就安稳地当个雪原上的小牧场主就行了,几百个勇士,再拿下一小块牧场,归附某个大一点的部族,这日子,也能过得还可以。

娶妻生子,多生养几个孩子,总能把自己后半辈子给挺不错地应付过去。

再过阵子,势力起来后,有一定规模了,也是这样看着星辰,心里头就想着啊,自己当个部族首领也挺好。

拿下一块大大的牧场,麾下数千勇士,可以保持自己的尊严,可以设计出属于自己的部族图腾,可以传承给自己的孩子;

等到自己真的成为雪原一霸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