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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一十二章 杀鸡就用宰牛刀(第1页)

李富胜的脑壳,有些晕乎乎的,因为郑伯爷先前的那句话,让他有些一时接受不过来。

坦言之,李富胜本身就不是一个好人,当然,他自己也从未标榜自己是个好人;

用他自己的说法,他这辈子造下的杀孽太多,也没想过得以老死病榻得个善终了。

他喜欢杀人,喜欢那种热乎乎的鲜血一层层覆盖在自己身上的感觉,这能让其内心,得到一种极大的满足感。

很早之前,瞎子就说过,李富胜有心理疾病。

李富胜自己也清楚,所以当初第一次和郑凡见面时,还特意叮嘱过郑凡在必要的时候要提醒自己去克制住那种冲动。

然而,

李富胜一直以为自己在第二层,却未曾想,昔日自己提携且看好的小阿弟,居然不声不响地已经上了第五层,需要自己抬头往上看。

他可是还记得,玉盘城下,郑凡传达杀俘命令时,明显带着一种强撑的情绪在,这意味着当时郑凡的内心,有着极大的排斥情绪。

李富胜不清楚“理性”和“感性”这种词汇,但能分辨得出来,当时郑凡心里是不愿意下达那项命令的。

但这才多久过去,

当初的小阿弟,

现在可以很是平静地对自己说,拿那几万野人的命,去练习攻城。

且这绝不是突发奇想,而是在自己见到他,确切地说,是他见到自己以及得知自己带来了这么多兵马过来后,马上就想到的一个方案。

没有预演,也没有深思熟虑,因为雪海关的兵马,打遭遇战和突袭战还可以,但想要像赶羊一样将这数万野人赶向一个区域赶向那两座城,就算他雪海关不留一兵一卒守家全员出动,也做不到。

所以,这真的是临时起意。

临时起意什么意思?

就是忽然嘴闲了,想嚼两片薄荷叶,晚饭想加一盘猪头肉。

而这数万野人的命,在自己这位小阿弟眼里,只是两片薄荷叶,一盘猪头肉。

李富胜自己是对杀戮的渴望,他享受其中,而郑凡,呈现出的,是一种对生命的漠视。

或许,

这是因为李富胜这几年见郑凡的次数不多,天天待在郑凡身边的人,可能感觉反而没那么深,就是郑伯爷自己,其实也没留意到自己心境上的变化。

郑伯爷看向李富胜,伸手在他面前挥了挥。

李富胜这才恍然过来,为自己先前的走神讪讪一笑。

这时,

何春来带着人,扛来了一张桌子,一张靠椅,随即,还在桌子上摆上了新鲜的瓜果,靠椅左右,分别插着大燕黑龙旗帜和郑字旗。

陈道乐则将画板放在了斜对面立起,画纸已经铺好,颜料,也已经调配好。

“这是………”

李富胜显然没弄清楚眼前的情况,这是打仗啊还是踏青?

郑伯爷则走到靠椅前,坐了下来,双腿搁在桌子上,另一只手拿着瓜开始吃了起来。

另一边,

陈道乐开始作画。

李富胜走了过来,他虽说是个大老粗,但也清楚这时候自己不该走入“画中”,但还是忍不住开口问道:

“郑老弟,你这是?”

“留个纪念。”郑伯爷笑了笑,招呼李富胜一起过来吃瓜。

李富胜摇摇头;

其实,他能理解这种作画的习惯,当初他们一群总兵在镇北侯府时,每个人也被镇北侯请来的画师画了两幅,一幅是身着甲胄,一幅是身着便装,但无疑姿势都是极为正经一板一眼的,哪里有像郑凡这样子的?

郑伯爷此时也没功夫向李富胜解释什么叫“宣传”,作为一个造神运动中的“神”,这是郑伯爷必须要承担的责任。

陈道乐先画一幅,这一幅,是郑伯爷自己收藏的,也可以再临摹几张,送人;

随后,陈道乐也会设计雕刻出一个模版以方便拓印,拓印的版本自然不可能精细,但还是能清楚地看见远处在打仗,近处正在吃瓜的郑伯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