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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七章 扒了他(第3页)

这不是他搞出来的,他没想过给自己身上也塑造出一道光。

郑凡也就一笑了之,甚至还反问瞎子,等几百年后,这里会不会流传出他们的庙?

自己坐首座,法相庄严,莲花台下,一群童子,打前的,是一个瞎眼童子,端的是悲天悯人相。

瞎子特意禀报,是一种他认为的规矩,是一种必须要走的流程;

但实则,

无论是郑凡还是瞎子,都不会因为这种事而产生猜忌,只当是一种饭后闲谈。

……

夜宿的府邸院子内,

陈大侠有些好奇地问道:

“江对岸的人明明在苦苦等着他,他为何还这般悠哉悠哉的?”

陈大侠很少对郑侯爷用敬称;

因为在陈大侠朴素的世界观看来,郑凡现在并不是威震天下的燕国军功侯,而依旧是那个曾被他误会过的银浪郡里的小小守备,是一个差点被他杀死,最后却又对自己以德报怨的……嗯,挚友。

戴着斗笠的剑圣坐在院子里,龙渊藏于布帛包裹之下;

然后,

看着自己的儿子刘大虎,领着一帮少年郎正极为兴奋且认真地为平西侯爷砍柴火,烧热水,洗澡。

此时的剑圣和家里的剑圣,在气质上,是完全不同的,外加没有用真面目示人,所以,刘大虎并不晓得,坐在远处亭子里的那位白衣侠客,竟然就是自己那个身体一向不好的爹。

看着自己儿子那么严肃那么庄严地忙里忙外只为了伺候那位,

还觉得一脸神圣的使命感,

剑圣抑郁得不行,

情不自禁道:

“真是蠢得可以。”

“………”陈大侠。

陈大侠羞愧地低下头,师傅这般说他,他是断然不可能还嘴的。

一同坐在边上,习惯性地喜欢和剑圣拉拉感情的苟莫离在此时则笑道;

“这就叫牌面,这就叫身份,火急火燎地赶去了,反而丢了那份排场,这排场,很多时候看似一点儿用都没有,但关键时候,有它在,其实能解决很多麻烦。

而且,这是咱侯爷封侯后第一次正式出门,格调,得自己先定下来,以后也就能成规矩了,万万没有自己降自己格调的道理。

这第一次降了,以后,就真的很难再提起来了。

再者,

刺杀的事儿都已经过去那么久了,刺客和幕后主使者,要是能抓到,早就能抓到了,颖都的那帮人,绝对不是什么酒囊饭袋,而且还是干系,不,是已经威胁到自己身家性命时,他们可是聪明得很。

所以,咱们侯爷此行去颖都,本就不是为了去抓刺客的,侯爷是平西侯,又不兼管刑部或者大理寺什么的。

你看,

急匆匆地去,一点好处一点用处都没有,干嘛不悠哉一点?”

陈大侠闻言,点点头,道:

“你说得,我听懂了。”

“谢谢。”

就在这时,何春来走了过来。

没等其开口,苟莫离就起身,离开了凉亭,和其一起走入房中。

房内,

已经泡完澡的郑侯爷穿着四娘在虎头城时就给他做的豹纹睡衣,斜躺在那里,手里,把玩着一件小六子送给自己的鼻烟壶。

他是吸不来鼻烟壶的,但拿在手上把玩把玩,倒也不错。

何春来立于一旁,苟莫离则很自觉地在下面椅子上坐了下来。

侯爷没说话,

氛围有些沉默,

大佬,可以有冷场的权力,但下面的人,却不能坐视场面冷清。

所以,

为了活跃气氛,

苟莫离看向何春来,问道;

“小何啊,你说这次刺杀的事儿,是不是你们的人做的?”

“………”何春来。

“嗯?”苟莫离又问了一声。

何春来开口道;“我已经和那边,断了关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