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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从忽悠刘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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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5章 拿糜竺的钱当然不用客气(第2页)

糜竺又稍微说了些客套话,大致也猜出李素是来打秋风的,就主动把话挑明了:

“……既如此,竺也算久仰刘幽州与玄德公大义,此番愿助钱200万,为朝廷讨贼安民略尽绵力。”

200万比起甄家给的1000万,当然差距很大。但考虑到糜家生意在徐州,眼下也看不出刘备和李素如何回报他,纯粹是交个朋友,已经很不错了。他至今连刘备的面都没见过,完全是看在《孝义录》上那点名声才掏的腰包。

对比一下,鲁肃捐的两千斛粮食,折算下来最多也就一百万,还是按照如今四月春荒的粮价算的。要是按秋收之后的算,也就六七十万。

“多谢糜公厚意,糜公是爽快人,素也不矫饰客气了。”李素先认可了对方的诚意,随后话锋一转,

“在尊府榻这几日,素也在这朐县内外各处巡防,对糜公的营生略有一些浅见,或许,贵我双方还能有更大的合作。”

糜竺下意识有些不信,但还是非常客气虚心:“哦?愿闻其详。”

李素清了清嗓子:“我此番,有两项合作建议。首先,敢问糜公,徐州、江东等地,马价与幽州相比,差距几何?糜公如此家业,为何在贩马生意上不扩大经营呢?”

糜竺想都没想:“南方不产马,运费周折、加上沿途州郡关隘重税。马匹每过一州就要涨价两三成。徐州的马价,比幽州已然翻倍,到了江东,起码再贵三五成。”

汉朝的商税,按规定是每过一处关隘,收取货值的6%,这是非常重的。

汉武帝的时候刚定这个税率,好歹关隘还比较少。但几百年下来,已经发展到了每跨一次郡之间的边界,都按6%收一次,跨州界甚至巧立名目收到12%。从北到南一路下来,税可不得比原本货物还贵了么。

当然商人也会想尽办法巧立名目避税或者收买郡界守军,比如以糜竺的势力,在这徐州境内各郡,几乎就可以象征性少交点税。但要是捞到竞争对手控制的州,就会被严格的公事公办。

糜家、甄家,乃至豫州卫兹、荆益关中各处割据商圈的大佬,都是靠这招打压对手的——对手到了他们的地盘上,想逃税就非常难。

李素见糜竺对困难认识很充分,便主动挑明:“依我看,你们糜家贩马主要的困难,还在于完全无法通过冀州的势力范围、必须全额缴税。至于青州,你和甄家的势力应该差不多强。而在幽州这个货源地,你们又拿不到辽东郡的货源——但这些问题,玄德公都可以帮你解决。”

糜竺眼睛瞬间一亮:“请细言之!若是可行,竺定有厚报!”

商人说话就是干脆,没那么多文绉绉,直接谈报答了。

李素:“我看你们糜家沙船过百,大半皆可出海,为何不走海路北上幽州?如今幽州正有张纯作乱,而且以我观之,此乱断不会很快平定。与乌桓人征战定然可以缴获大量马匹,你若能收购玄德公的杀贼缴获,也就不必担心货源了,而且也不会得罪甄家。”

如果直接用甄家或者别的豪商的常规进货货源,那就属于捞过界了,会得罪人,这种事情李素还是不会去干的。

但只是卖刘备在交战中缴获的马匹,这就不犯忌讳了,也没人可以指摘——为朝廷杀敌,难道还不许灵活处置战利品了?

另一方面,李素也是不想自己赚钱补贴刘备了,所以也要帮刘备把积压的货物卖出去。

目前他们阵营手头就一千万钱,而李素做卖书卖纸生意的利润,在这一千万余额里,已经占了一半多。要是后续都从这里开支,岂不是等于私款公用了?这种事情李素是不干的。

哪怕是他自己买官的钱,他也觉得应该用刘备的比较合理——因为关羽张飞买官的600万,也是刘备出的!都是为了阵营的整体利益,不能厚关张薄李嘛。

甄俨、糜竺这些人,未来在功臣集团里的定位是“资金入股”,而李素是“技术入股”,不能乱了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