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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5 狩猎时间(第2页)

直到过了一会儿,血头和所有印第安战士褪去汉服,全身涂满油彩图腾,形如野人般的消失在密林之中的时候,曹琦也没想明白。

到底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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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狼卫,可以说是速不答的骄傲,整个大元帝国也找不出这样一支强军。

曹琦说贪狼卫尤善骑射,骁勇无双,其实只说对了一方面。

贪狼卫真正厉害的地方在于,每卒配两马、两甲。

一套轻甲,可为轻骑兵。游击远射,奔走自如。

一套为重甲,若遇战情有变,可马上换重甲,成为无往不利的重骑利器。

贪狼之卒皆为全能之兵,虽是色目人组人,却保持着蒙古骑兵最古老的传统,从不带口粮,随战随补,以战养战。

这使得贪狼卫在战场上的战力极强,战术更是变化莫测。可为三千轻骑,日袭数百里。也可为三千重骑,无坚不摧。

如果有需要,还能轻重骑兵协同配合,战术多变。

也正因为如此,速不答才敢只凭三千贪狼卫就在凌霄城下耀武扬威。不但彻底劫断粮道,而且使城中守军无人敢出城一战。

贪狼卫万户阿布其亦是个不要命的亡命之徒,将行营就设在凌霄城外的空地上,每日派军出巡。余部屯于城下,点起篝火,烤食劫掠而来的鸡羊。

就在宋军的眼皮底下,狂欢作乐。使得城中将士日日得见,却不敢下城,士气更为低迷。

这一日中午,阿布其巡卫而归,马上驮着血迹未干的包裹,内里是抢来的财物。而更为显眼的,则是空马上担着的一只猛虎。

手下人一看,万户竞猎得猛虎,都围拢而上,嬉笑夸赞。

阿布其自是受用,更为自得,吩咐人生火架柴,今日大伙儿就尝尝虎肉的滋味。

有千户上前好好看了一圈,大赞道:“这老虎吃过人,眼珠子是红的。阿帅亦能降服,真是武力盖世!”

阿布其大笑,“都听见了吧?吃过人的虎肉却是没尝过,想来更是香甜啊!”

众人嘻哈附和,全然不把吃人当一回事。

“来人!”阿布其更起兴质。

“呆会把虎皮挂于营前,给宋人瞧瞧。瞧瞧什么叫无胆城上饿,英雄食虎香!”

千户一听,大赞!“好诗好诗。想不到,阿帅还有如此文采!”

“好说好说!”

阿布其一点都不客气,又吩咐道:“等肉烤熟了,再叫两个兄弟到城下叫骂,老子就不信那帮没卵子的汉儿还不出来。”

一旁的千户哪敢说个不字,瞪眼叫嚣,“阿帅放心,一会儿小的亲自去叫阵。若是不出来,小的骂遍城中祖宗十八代。”

“哈哈哈!!”阿布其大笑,“你小子最不落嘴德,不过我喜欢!”

话音未落,只闻一声微不可查的破空之响,骤然响起。

阿布其还没反应过来,就听砰的一声,离他不路两尺的那个千户脑袋上就多了一支一支箭。

“啊!!”

阿布其骤然大吼,“敌袭!!”

之前还嘻嘻哈哈的贪狼卒一听主帅之吼,皆是骤然弓腰抄起了家伙,不可谓不快。

可是,有人比他们更快。

只是阿布其吼叫的工夫,第二支箭悄然射出,直奔另一个千户。

砰!依旧是脑袋。

第三支,这回是瞄着阿布其来的。

也幸亏有前两支箭的空挡使其有时间反应,第三支箭一来,阿布其本能的就地一滚,将将躲过。

多年的战场经验告诉他,敌人就是近前,而且就贴在脸上。

还没等他喊出来,提醒三军,就见离他不足二十步的草窝之中,两道如流光一般的身影猛然蹿起,如野兽一般四脚并用,向着不远的林地贴地而去。

阿布其瞠目欲裂,那是两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