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二章 好大一个广告(第1页)
“闻君店内有羊肉包子,妙手包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明日巳时,当买三斤,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这是某家包子铺收到的订单,自从《楚留香传奇》出世不久,又经过了钻地鼠一事后,这段类似的字体就彻底火了。
大街小巷,无论做什么事,只要有求于人,都会稍上这么一句“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似乎只要你不这么说,就显得不够儒雅,文青。
于是乎,做买卖的,借钱的,约战的,甚至就连有人借个厕所方便都会这么说:“闻君家中有茅房一间,巧夺天工,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
《楚留香传奇》仿佛完全成了现象级小说,哪怕没看过,耳濡目染之下,再加上林虎本身的名头,使得越来越多的人将注意力投向了《楚留香传奇》。
将近两个月下来,几乎大街小巷几乎都充斥着类似香帅,楚留香之类的字眼,有的人是被别人谈论的话题所吸引的,而有的,则是纯粹被剧情所吸引。
“听说了吗,《楚留香传奇》在精书榜上的排名又上升了。”
“多少名了?”
“一百一十三名!”
“切,你那都是老黄历了,半个时辰就已经破百了,刚好位列第九十九名。”
“嘶!”
闻言,周围深知内情的人纷纷都倒吸了一口冷气,破百了?
“什么,破百了?那《捕神》呢?”
“昨天是两百五十一,而现在,则是两百四十九。”
“呼,老李他,输的不冤!”
可不是么,能在两个多月就冲进了前一百,已经是刷新记录了,在大离这地方。不说是后无来者,至少也是前无古人了,就算是之前有了《射雕英雄传》垫底的《神雕侠侣》也是相距甚远,足足用了大半年的时间才堪堪碰到了前百的门槛。
“这么说。老李他是输定了?”
“唉,想不到啊,终究还是儒家的人技高一筹。”一个两鬓斑白的老者喟然长叹道。
是的,他感叹的不是《楚留香传奇》这本小说,而是儒家。为什么呢?
林虎发书前,类似清风书斋这样的组织势力几乎是一点消息都没有,要不是之前林虎还有点名声,这场比试估计早就一片唱衰了。
然而,钻地鼠盗墓一事发生以后,消息就像长了腿一般,立刻就传遍了整个天下,这是何解?
这就是活生生的广告啊,这个世界的人虽然不知道什么叫炒作,但类似的道理还是懂的。
林虎与羽鹤先生李文瀚之间。看似只是一场再普通不过的文斗,但却代表了两个不同阶级的较量。
而作为当事人的林虎,却不用操心这些,只要安心的写好小说,自然而然就有人帮他安排好一切。
可以说,在先天条件下,李文瀚就输了。
首先输在题材上,过去小说中类似《捕神》这样正面人物的描写几乎都已经写烂了,而《楚留香传奇》描写的却是一个关于蟊贼的故事,一上来就给人一种很新鲜的感觉。
其次在实力上。《捕神》虽然写的不错,也学习了些《射雕英雄传》中的技法,但这毕竟只是李文瀚初次尝试,又受制于以往写作的习惯。比起《射雕》《楚留香》这种武侠小说的巅峰之作,自然是大大不如。
如果再给李文瀚一点时间的话,未必不能写出《射雕英雄传》这样的精品小说,路已经有人走了出来,以李文瀚的资质以及那博学到就连金老爷子也不如的知识储备,年龄摆在那儿。哪怕是林虎也不敢小看。
当然了,这也只是说说而已,毕竟,两者所处的环境不同,这个世界写小说的限制太大,无数小说家先天就被限制了思路。
如果林虎只是一个无名之辈的话,在人气上,李文瀚也能碾压他,只可惜,他不是。
林虎不仅名气丝毫不弱,就连身后站着的背景也要比李文瀚的要强大的多,二者根本就不是一个等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