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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一十八章 世事如棋局局新(第2页)

一抹虹光从那青衫书生眉心处,迅猛掠出。

那一把剑仙袖珍飞剑,刚刚现身,萧叔夜就身形倒掠出去,一把抓住曹赋肩膀,拔地而起,一个转折,踩在大树枝头,一掠而走。

但是那一袭青衫已经站在了萧叔夜踩过的树枝之巅,“有机会的话,我会去青祠国找你萧叔夜和曹仙师的。”

言语之际。

那位萧叔夜反手丢掷出一张金色符箓。

只是被一抹剑光钉入符胆之中,然后一个回旋掠回那位年轻剑仙手中,被他攥在手心,砰然碎裂。

萧叔夜去势更快。

果然是那位金鳞宫金丹剑修!

青衫书生一步后撤,就那么飘落回茶马古道之上,手持折扇,微笑道:“一般而言,你们应该感激涕零,与大侠道谢了,然后大侠就说不用不用,就此潇洒离去。事实上……也是如此。”

他一手虚握,那根先前被他插在道路旁的青翠行山杖,拔地而起,自行飞掠过去,被握在手心,似乎记起了一些事情,他指了指那个坐在马背上的老人,“你们这些读书人啊,说坏不坏,说好不好,说聪明也聪明,说蠢笨也蠢笨,真是意气难平气死人。难怪会结识胡大侠这种生死相许的英雄好汉,我劝你回头别骂他了,我琢磨着你们这对忘年交,真没白交,谁也别埋怨谁。”

他指了指那个少年,“再好的秉性,在这种门户里边耳濡目染,估摸着无非就是下一个很会下棋、不会做人的老侍郎了。”

然后他指向那个少女,“对亲近之人生嫉妒之心,要不得啊。”

最后他转头望去,对那个幂篱女子笑道:“其实在你停马拉我下水之前,我对你印象不差,这一大家子,就数你最像个……聪明的好人。当然了,自认命悬一线,赌上一赌,也是人之常理,反正你怎么都不亏,赌赢了,逃过一劫,成功逃出那两人的圈套陷阱,赌输了,无非是冤枉了那位痴心不改的曹大仙师,于你而言,没什么损失,所以说你赌运……真是不错。”

那个青衫书生,最后问道:“那你有没有想过,还有一种可能性,我们都输了?我是会死的。先前在行亭那边,我就只是一个凡俗夫子,却从头到尾都没有连累你们一家人,没有故意与你们攀附关系,没有开口与你们借那几十两银子,好事没有变得更好,坏事没有变得更坏。对吧?你叫什么来着?隋什么?你扪心自问,你这种人就算修成了仙家术法,成为了曹赋这般山上人,你就真的会比他更好?我看未必。”

那人一步跨出,看似寻常一步,就走出了十数丈,转瞬之间就没了身影。

那些铜钱早已坠落在地。

幂篱女子收起了金钗,蹲在地上,幂篱薄纱之后的容颜,面无表情,她将那些铜钱一颗一颗捡起来。

她将铜钱收入袖中,依旧没有站起身,最后缓缓抬起胳膊,手掌穿过薄纱,擦了擦眼眸,轻声哽咽道:“这才是真正的修道之人,我就知道,与我想象中的剑仙,一般无二,是我错过了这桩大道机缘……”

山脚那边。

胡新丰躲在一处石崖附近,战战兢兢。

不是他不想多跑一段路程,而是这座山外,再无遮掩物,胡新丰就怕自己跑着跑着就碍了谁的眼,又遭来一场无妄之灾。

结果眼前一花,胡新丰膝盖一软,差点就要跪倒在地,伸手扶住石崖,颤声道:“胡新丰见过仙师。”

那位青衫斗笠的年轻书生微笑道:“无巧不成书,咱哥俩又见面了。一腿一拳一颗石子,刚好三次,咋的,胡大侠是见我根骨清奇,想要收我为徒?”

胡新丰叹了口气,“要杀要剐,仙师一句话!”

年轻书生一脸仰慕道:“这位大侠好硬的骨气!”

他一巴掌轻轻拍在胡新丰肩膀上,笑道:“我就是有些好奇,先前在行亭那边,你与浑江蛟杨元聚音成线,聊了些什么?你们这局人心棋,虽说没什么看头,但是聊胜于无,就当是帮我消磨光阴了。”

胡新丰肩头一歪,痛入骨髓,他不敢哀嚎出声,死死闭住嘴巴,只觉得整个肩头的骨头就粉碎了,不但如此,他不由自主地缓缓下跪,而那人只是微微弯腰,手掌依旧轻轻放在胡新丰肩膀上。最后胡新丰跪在地上,那人只是弯腰伸手,笑眯眯望向这位命途多舛的胡大侠。

那人松开手,背后书箱靠石崖,拿起一只酒壶喝酒,放在身前压了压,也不知道是在压什么,落在被冷汗朦胧视线、依旧竭力瞪大眼睛的胡新丰眼中,就是透着一股令人心寒的玄机古怪,那个读书人微笑道:“帮你找理由活命,其实是很简单的事情,在行亭内形势所迫,不得不审时度势,杀了那位活该自己命不好的隋老哥,留下两位对方相中的女子,向那条浑江蛟递交投名状,好让自己活命,后来莫名其妙跑来一个失散多年的女婿,害得你骤然失去一位老侍郎的香火情,而且反目成仇,关系再难修复,所以见着了我,明明只是个文弱书生,却可以什么事情都没有,活蹦乱跳走在路上,就让你大动肝火了,只是一不小心没掌握好力道,出手稍微重了点,次数稍微多了点,对不对?”

胡新丰跪在地上,摇头道:“是我该死。”

那人一脚踩在胡新丰脚背上,脚骨粉碎,胡新丰只是咬牙不出声。

然后那人一脚踹中胡新丰额头,将后者头颅死死抵住石崖。

那书生弯腰,手肘抵住膝盖上,笑问道:“知道自己该死是更好,省得我帮你找理由。”

胡新丰面无人色,颤声道:“只求一件事,仙师杀我可以,恳请仙师不要殃及家人!”

那书生眯眼望向胡新丰,胡新丰竭力开口道:“恳求仙师答应此事!”

然后胡新丰就看到那个年轻书生笑了笑,“这个理由,我接受了。起来吧,好歹还有点脊梁骨,别给我不小心打折了。一个人跪久了,会习惯成自然的。”

胡新丰摇摇晃晃站起身,竟是低下头去,抹了把眼泪。

千真万确,不是什么装可怜了。

先前那一刻,他是觉得自己真要死了,更想到了家中那么多人,可能是一场无人脱困的仙术大火,可能是一夜之间就血流满地,所有人说没就没了。

那人喝了口酒,“说吧,先前与杨元聊了些什么?”

胡新丰背靠石崖,忍着脑袋、肩头和脚背三处剧痛,硬着头皮,不敢有任何藏掖,断断续续道:“我告诉那杨元,隋府内外大小事宜,我都熟悉,事后可以问我。杨元当时答应了,说算我聪明。”

陈平安喝着酒,点点头,“其实在每一个当下,你们每个人,似乎都做出了最正确的选择。”

然后胡新丰就听到这个心思难测的年轻人,又换了一副面孔,微笑道:“除了我。”

那青衫书生瞥了眼远处的风景,随口问道:“听说过大篆边境深山中的金鳞宫吗?”

胡新丰点头道:“听王钝前辈在一次人数极少的酒宴上,聊起过那座仙家府邸,当时我只能敬陪末座,但是言语听得真切,便是王钝前辈提及金鳞宫三个字,都十分敬意,说宫主是一位境界极高的山中仙人,便是大篆王朝,说不定也只有那位护国真人和女子武神能够与之掰掰手腕。”

那个书生嗤笑一声,“不到九境的纯粹武夫,就敢说自己是女子武神了?”

胡新丰擦了把额头汗水,脸色尴尬道:“是我们江湖人对那位女子宗师的敬称而已,她从未如此自称过。”

青衫书生喝了口酒,“有金疮药之类的灵丹妙药,就赶紧抹上,别流血而死了,我这人没有帮人收尸的坏习惯。”

胡新丰这才如获大赦,赶紧蹲下身,掏出一只瓷瓶,开始咬牙涂抹伤口。

那人突然问道:“这一瓶药值多少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