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疤痕(第3页)
郑凡谦虚道:
“他在问我们是不是奸细。”
“哦。”田无镜点点头,“郑城守还真是博学。”
正当郑凡准备再谦虚几下时,
田无镜转而看向披甲人,说了一串郑凡听不懂的话。
披甲人和那几个野人闻言面色顿时一变,显然,他们是听得懂的!
“…………”郑凡。
好特么尴尬啊!
田无镜又道:“天断山脉里的野人成分复杂,各有方言,但雪原上的野人,用的是一种很古老的语言,大夏天子派虞氏开拓三晋之地时,这语言就在三晋之地流传了,是古语的一种。”
“侯爷,您才是博学,末将,末将佩服,佩服。”
“你翻译得不错,意思是对的。”
“侥幸,侥幸……”
这时,披甲人和另外两个野人举起武器,冲了过来。
下一刻,郑凡抽刀而出,身上气血迸发,对着披甲人就直接砍了下去。
然而,与此同时,一股强横的气浪直接炸起,还没等郑凡刀落下呢,这三个野人连带着众人所在的帐篷就一起倒飞了出去。
郑城守的刀,砍了个寂寞。
而那些野人连带着牧人一家,也都重重地摔倒在地,纷纷捂着胸口,十分难受痛苦的样子。
“补刀。”
田无镜说道。
“是。”
郑凡走过去,一刀一个,像是砍柴一样,将重伤倒地的这几个野人全都杀了,一个没留。
田无镜缓缓地走了过来,指着那具披甲人的尸体道:
“他是野人王的手下,或者可以说,是追随者,那位野人王的影响力,居然已经波及到了这块区域。”
“是因为脸上的那道疤么?”
“是,因为野人王的脸上这个位置,也有一道疤痕,所以他的追随者认为,这是勇武的象征,也都纷纷跟随效仿。”
“原来如此。”
“你见过镇北侯府的郡主吧?”
“末将见过。”
“觉得如何?”
“端庄典雅,大家闺秀,贵不可言。”
毕竟郡主以后是人家的外甥媳妇儿,总得说好话才是。
“十余年前,郡主还是女童时,曾因自己的爱驹在被照料时出了纰漏,对养马人行了鞭刑,事情传到老夫人耳里,郡主被呵斥,禁闭一个月思过。”
“难道?”
田无镜弯下腰,伸手抚摸着尸体脸上的那道疤,
点头道:
“他们以为象征着武勇的疤痕,不过是当年那位刁蛮任性的小姑娘一鞭子抽出来的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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