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魔临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九十九章 日常(第3页)

“我帮你说一个婆姨不要?”

剑圣大人的脸色,此时很精彩。

他真的很怕金术可说一句,最近榷场又来了一批野人奴隶,其中某个女奴隶如何如何,甚至还已经提前帮你带了种,如何如何占了大便宜云云。

讲真,剑圣对蛮族的一些风俗和习惯,是能理解的,也能做到一定程度的尊重,但想让自己也去融入其中,他是不可能愿意的。

先前守城卒里有一个绰号叫四贵的兵卒,去城里红帐子里开荤,贪图便宜,选择了野人女人,结果据说脱下裤子后被熏晕了过去。

这件事一时间成为东门守城卒里的笑谈,

虞化平自然不会参与这种话题,但在别人谈论时,他也没办法地听到了。

“一个不错的女人,晋地的女人,是个寡妇,自己带着一个女儿,上头还有一个婆婆。”

虞化平眨了眨眼。

“那女人长得不错的,最重要的是,按照你们晋人的想法,是个会过日子的女人。”

“大人,我暂时不想考虑这些,我想赚点军功,以后再找。”

虞化平只能用这种借口推脱。

他有自己的行为准则,既然答应了要帮郑凡看守东城门,自然不会让自己因为人事的关系而半途而废。

剑客,一把剑,有时候就是这般一根筋。

“看看总是没错的。”

金术可又伸手拍了拍虞化平的肩膀,然后压低了声音,对虞化平偷偷道:

“你小子,我看出来了,肯定不是普通人。”

“什么?”

“你和我们,你和他们,都不一样。”

“不一样?”

“是的,不一样,你刚刚的理由,我不相信的,他们在乎,我们在乎,金钱、女人、地位,但你,根本就不在乎这个。”

“我在乎的。”

“不要骗我,北先生的晚课,只要我不当值,都会去听的。”

“嗯?”

瞎子的晚课,以洗脑为主题。

但有时候兴致来了,也会讲一些人生哲理,也就是所谓的三观输出,再通俗易懂一点的,那就是夹杂私货。

这是瞎子的本能了,改不掉的本能,或者可以说,任何一个自我感觉良好的人,都会得一种不抖私货不舒服斯基的病。

“北先生说过,有些人,看似和我们一样,但实际上,却又和我们不一样,他就像是狼王一样,在狼群们为眼前的肉食而欢呼雀跃时,他却在忧心即将到来的冬天。

主人,就是狼王。”

主人,指的自然是郑凡。

郑凡很懒,很少出席公开活动,但正是因为这种神秘,反而更立于手下魔王们去塑造他的人设。

要是郑凡每天没事儿做就瞎几把蹦跶,到处抛头露面,可能反而起不到这么好的人设效果。

所以,每次郑凡出现时,周围的甲士们都会无比激动,像是看见了偶像的狂热粉丝。

受到上次田无镜在军中出场后众军士反应的刺激,这段时间,魔王们对于这项造神运动,可谓是不遗余力。

“大人,我听不懂你在说什么。”

“自打你来这里上值后,主人走咱们东门的趟数就开始变多了。”

“将军喜欢走东门,这和我有什么干系。”

“没干系?铁匠坊在城西,但主人去巡视铁匠坊都特意从咱们东门过,从铁匠坊回来后,又特意绕过来从咱们东门回。

出城巡视就算了,主人平日里不喜热闹的人,最近却频频开始在街面上巡视,但凡巡视,都会来咱们东门看看。

光是前日,主人就来了咱们东门四次。”

虞化平听到这个理由,也是有些无奈。

着实,

郑凡这段时间没事做就喜欢往东门跑,

一趟两趟就算了,似乎现在变得午食和晚食后的散步,也要往这边遛弯。

虞化平能体会到郑凡往这里跑的原因,

一个剑圣在帮他看大门,

他可不得时不时地来看看,

每次嘴角都崩得紧紧的强装严肃,实际上心里那是乐开了花,好不得意。

“兄弟,我也不问你是何方魔鬼。”

“是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