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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七十章 上头(第4页)

野人王当即开口道:

“伯爷,想要雪原为您所用么?”

郑凡点点头,道:

“想。”

没什么不好承认的,也没什么不敢承认的。

这里,都是他郑凡的人,他就算是对野人王说,我想当皇帝,也半点事儿没有。

野人王闻言,马上道:

“那伯爷您就用得了小狗子,小狗子现在一无所有了,不需要回雪原,小狗子就知道,原本支持我的那些部族,这会儿都在遭受来自其他部族的侵袭和吞并。

但雪原,小狗子我熟啊,哪家和哪家有恩怨,哪家和哪家是世仇,哪家可以利用,哪家可以打压,哪家可以扶持,种种一切,小狗子我都懂啊。

伯爷要是想要将雪原整合成自家的后花园,那小狗子一定能帮到您。

小狗子会做您最为忠诚的猎狗,帮您看家护院。”

郑凡拿出一把曾经从阿铭那里借过来却一直没有还回去的锉刀,开始修理自己的指甲,时不时地还吹一吹。

等到野人王把话说完了许久,

郑凡才一边欣赏着自己的指甲一边开口道:

“司徒毅司徒炯兄弟俩,是被我下令粪杀的。”

当初,这俩活宝,就是听了你的蛊惑,认你做了干孙子,为你做内应。

可等你入关后,是怎么对待他们的?

就跟痰盂一样,用完就嫌臭,远远地丢到一边,任其自生自灭。

“他们只是俩蠢货,伯爷怎么可能是他们。”

“说不定等过个几年,你再坐在一张桌上,和另一个人吃饭时,也会说我是个蠢货。”

郑伯爷最大的一个优点,

那就是他很有自知之明,

也就是所谓的……很有逼数。

你以为每天都很闲,闲得没事做,这真的是一种幸福?

某一定程度上来说,确实是的;

但在这个环境下,在这个位置上,抑制住自己的双手,不去实际操作,反而更为痛苦。

野人王的这顶高帽子,郑凡不打算戴。

所谓的谈判,

无非也就是这般,

一看供需关系,

郑伯爷明显是甲方爸爸,

你出条件,

我杀价。

“伯爷,小狗子在您这里,也待了一段时日了,小狗子发现,您这里,和其他地方的燕军,不同。”

“哦?哪里不同。”

“首先,伯爷您军队里,燕人很少,晋人居多,其次是蛮族,另外,很多细节方面,也有着很大的不一样。

伯爷,咱们就说一些亮堂话,您给自己的这支兵马,加的东西,有些多了。”

都是专业人士,外行只能看个热闹,但内行,往往能够一眼看出本质。

古往今来,历代王朝,很多军阀藩镇势大之后,就开始着手向自己的私军转变。

因为他清楚自己已经成了尾大不掉之势,肯定会受朝廷的针对,无论是野心滋长也好还是仅仅为了自保也罢,将军队私有化,近乎是一种本能了。

但这里不同,这盛乐军,或者叫现在的雪海军,人直接一开始就按照私军模板打造出来的!

说句夸张一点的话,那就是好像打从娘胎里出来就一门心思地想要造反一样!

对此,郑凡倒是没什么吃惊的,只是又看了看自己的指甲。

啊,

今天忽然发现,

自己的指甲好美呢。

怪不得阿铭那货很喜欢没事做就修指甲,这修的哪里是指甲,分明是享受那种装逼的感觉。

“伯爷,您需要我,我能帮您将雪原变成您脚下最忠诚的狗,为你所用,我也是一条狗,虽然我也有自己的牙,但伯爷,欲成大事者,怎么能害怕自己脚下的狗善于咬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