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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页)

这人参泡在酒里几年了,以前李哲父亲没事还喝两口,到后来就一直没喝了。人参按理说泡烂了才正常,怎么会又发出新芽来?发出新芽,意味着人参还活着?真见鬼!

以前李哲也看过一些人参泡酒后发芽开花的新闻,一直觉得很扯,没想到自己如今也碰到这样的怪事!

本来就想试验下白瓷瓶能不能净化酒水的,却没想到附赠了这意外的结果。

“昨晚用它盛放的水浇玫瑰花,玫瑰花异变了。现在弄活了人参,似乎也不稀奇。”

捏着下巴想了半天,李哲也不再大惊小怪,白瓷瓶带给他的震撼太多,他都快麻木了。

这时,手机突然响了,李哲摸出一看,发现是大学同宿舍的哥们钱胖子打来的。

“喂,李哲,在干嘛呢?还在家吗?”对方的大嗓门让李哲不由自主的挪开耳朵。

“我还能干什么,在家种地啊,可没法像你,在国企单位悠闲的工作。”李哲额头上带着黑线。

钱栋有些尴尬的讪笑:“哈哈,哈哈……”

“怎么突然想起给我打电话,有事么?”

“有事。”钱胖子连忙应声,“今天不是双休吗,闲着无聊想找你玩玩。”

李哲鄙夷道:“你不会是又惦记我家的野鸡野兔吧,都没几只了,最近我爸都没去山里下笼子。”

这该死的胖子,以前每次来,家里的野味都会少上很多,吃不了还兜着走,简直是没谁了。

看了下时间,已经快十一点了,胖子要来,应该中午能到。

“你来吧,正好赶上饭点。”

“哎呦,好好,我们现在就出发,哈哈!”

钱胖子大喜过望,说完就挂了电话,这让李哲摸不着头脑,难道有其他人也一起来?

将几只关在院子铁笼中的野鸡、野兔什么的给拎了出来,忙了一个多小时,李哲搞定了几个菜,山里人吃野味讲究原汁原味,对手艺倒也没多大要求。

再次回到屋里,李哲有些麻木的发现,就这么一会,酒罐中的人参又有了变化。

上面抽出的新芽长成了嫩绿的叶片,甚至结出几枚小巧的红色人参果实!

人参还是白白胖胖的,却不像之前那么臃肿,也不像野人参那么干瘪皱巴,体型似乎也大了一圈。

这变化让李哲大喜,将酒罐提到院子太阳底下研究,顺便让里面的人参晒晒太阳。

扫到了旁边一株枯死的文竹,他心中一动,“泡在酒里,哪有种在土地强。”

接着,他跑到厨房拿了双筷子,将白瓷瓶和人参都从酒罐里夹了出来。

种人参李哲没什么经验,直接拔走花盆里枯死的文竹,然后像是种花一样,将人参栽了进去。

刚起身拍拍手,门中响起一阵油门的咆哮声,李哲嘀咕应该是钱胖子到了,走出门口迎接。

他没发现,此时被拴在铁链上、无比哀怨的大黄像是嗅到了空气中的什么,一双狗眼登时绿油油的,盯着花盆旁的酒罐……

刚走到门口,就看到不远处一辆改装的越野车停了下来,车上有几道人影。

钱胖子最先从车上跳了下来,大笑着给了这里一个熊抱:“哈哈,好久不见,甚是想念啊。”

李哲翻了翻白眼,刚想回一句‘想念你姐姐’,却扫到一位穿白色吊带、牛仔短裙的女孩从越野车上来,顿时脸都黑了:“你搞毛啊,她怎么来了。”

胖子也显得有点不好意思,抓了抓脑袋:“我也不知道啊,本来只是打算和班长一起来的,谁知道班长把他们也叫来了。”

女孩下车后,看了看周围环境,脸上露出的淡淡嘲讽神色,李哲越发恼怒,狠狠地瞪了一眼钱栋:“之后找你算账。”

这女孩叫杜燕,是李哲大学时的前女友,后来找了机会一脚蹬了李哲,和富二代孟琦搞到了一起。

孟琦自然也跟来了,跳下车,炫耀似的甩动着车钥匙,一脸趾高气昂的打量着四周:“哎呀,真是羡慕这山里的田园生活啊,多好,多安静,跑十里地都见不到人影,除了树,就是鸟。哪像市区晚上都灯红酒绿喧嚣吵死人,要不是我不得不继承老爸准备上市的公司,来这里隐居也不错……”

“什么田园生活,不就是种地嘛?无聊死了,我还是更喜欢到巴黎、东京那样的地方购物!”

杜燕上前挽着孟琦的胳膊,语气带着鄙夷的说道。

孟琦笑的阴阳怪气:“你别这么说吧,你看,李哲的肤色都越来越健康了,可都是种地的功劳啊,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