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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四章 不忘初心(结局)(第2页)

老丁皱眉:“你……你怎么做到那么有钱的?”

“怎么,羡慕了?”

心魔哈哈一笑,抬手打了个响指,顿时有四道魅影从欲望深渊中飞了出来,笑道:“喏,看好了,这四位,一个叫枪手,一个叫抄袭,一个叫打点关系,一个叫刷票,你失落叶当初的形势有多好你清楚,如今呢,你一不找抢手,而不玩自己的人设,三不刷票,跟领导的关系也那么不咸不淡,就这种废物还想发财,做梦去吧!”

老丁皱着眉,再次踏上一级玉阶,道:“我这辈子,就只想当一个干干净净的作家,写想写的东西,仅此而已。”

“哦?”

心魔一扬眉,笑道:“看着老板开几百万的车,搂着贼漂亮的小妞,你不眼红,你不嫉妒?”

“也眼红。”

老丁的身板挺得笔直,道:“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赚自己的这一份钱,够了。”

“迂腐。”

心魔笑了笑:“所以,你走到这里来,是真的打算问心到底了,是不是?”

“是。”

老丁皱眉:“否则,我来到这里的意义何在,林夕、何艺、凌雪、凌月、林逸欣、苏希然、秦韵,还有雪月双风,那么多的人死在路上的意义何在。”

“很好。”

心魔哈哈一笑,道:“你能回答得了我的一个问题,就可以上一个台阶,如果你能走到我面前,我甘拜下风,如何?”

“可以。”

老丁剑眉一样,道:“我有何惧?”

下一秒,他向前踏出一道台阶。

顿时,空中有神明敕令——

“失落叶,进入战斗形态!”

……

“唰唰唰~~~”

一缕缕金色气流在老丁身边回旋,身上的衣物一件件变幻,笔挺的白色衬衫变成了一件皱巴巴的毛衣,外面套着一件无袖羽绒服,牛仔裤变成了一条脏兮兮的卫裤,一双运动鞋则变成了一双满是猫毛的棉拖鞋,而手中,电弧盾护腕与手枪一起消失,取而代之是一部外星人笔记本电脑以及一个外接键盘,头发也开始凌乱,变成了蓬头垢面的中年男子了。

“喵呜~~~”

凭空,一只胖猫跳落在他的肩膀上,正是核桃。

所谓战斗形态,原来竟是老丁码字时的装束,但那笔记本与键盘一入手,这中年男子竟然就变得无比自信起来,当肥猫扭身之间蹭了他一脸猫毛之后,就更是自信心爆棚了!

“问吧!”

他朗声道。

“啧啧……”

心魔依旧端坐在金色王座之上,轻轻一击掌,笑道:“看来,也得给自己加加BUFF咯,给老子起来,我的信仰!”

“嗡嗡嗡~~~”

大地颤抖,整个金顶都在摇晃,就在整个金顶的四周,一道道霞光万丈的牌匾升起,一共四个牌匾,分别书写着金色的“日入斗金”、“妻妾成群”、“平步青云”、“名利双收”,一瞬间,这心魔浑身都是金光耀眼,富贵逼人了。

“蓬!”

心魔猛然起身,一脚跺地,让整个金顶都抖一抖,道:“第一问,你失落叶这么多年,在网上与那么多人交锋过,连自己的读者都不放过,请问,你骂过那么多的读者,可曾后悔过?毕竟,你也损失了这么多的人气,就因为你没有打造一个老好人的人设,可后悔?”

“不后悔!”

老丁抬头怒道:“只准读者骂作者,不准作者骂读者,天下岂会有这样的道理,互联网文学最大的便利就是无障碍沟通,什么叫跟读者互骂,我愿称之为‘与亲爱的读者一场友好的灵魂互动’!”

“CNM,不要脸。”

心魔咧嘴:“这一问,过关!”

老丁昂首阔步,向前跨出一个玉阶。

“第二问!”

心魔站在王座前,睥睨天下,道:“斩龙之后,转型玄幻,写了《炼神领域》、《剑王传说》两本书,都扑街了,人气暴跌,到了《天行》才挽回了一些颓势,可曾后悔过?”

“不后悔!”

老丁横眉道:“不试试怎么知道自己不行,现在知道不行了,灰溜溜的回来写游戏岂不美哉?”

心魔差点没站稳:“真是无耻之尤……过关!”

老丁再次向前跨出一级玉阶。

“第三问!”

心魔扬眉道:“成名之后,起起伏伏,被一些锱铢必较的读者骂了这么多年,可曾想到过要放弃,若是不放弃,又为何不放弃?”

“简单。”

老丁沉声道:“干一行爱一行,写作让我能够畅游在不一样的世界里,远离现实的柴米油盐,我绝不会放弃,至于读者的鞭笞与批评,我一概受之,但内心的桀骜绝不敢丢弃,因为写作者的内心是脆弱的,就靠着这一口气写下去,这口气要是泄了,恐怕就真的世上再无失落叶了,所以……当有读者骂我写的是垃圾时,我通常会回复‘QNMDDSB’。”

“芜湖……”

心魔深吸一口气,竖起了大拇指:“果然是厚颜无耻之辈,接下来第四问,成名之后,衣食无忧,你早就已经处于财政自由的面上,为何没有骄奢淫逸,完成个什么百人斩、千人斩之类的成就?”

老丁咬牙:“第一,我怕脏了自己,第二,我怕别人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