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三章 天生剑器以杀人(第2页)
陆霜河看着水镜,异常平静地说道:“若有神临之上的存在对他出手,我当然要为自己的徒弟护道。”
如他自己所说,一个人在出剑之前,一定要想清楚自己将要面对什么。
陆霜河毫无疑问是想得非常清楚的。
任秋离于是明白,这就是陆霜河划下的底线,也是他对大楚淮国公的回应。
她劝道:“不如还是把胜锋召回。长生君就快要回来,这段时间,咱们没有必要跟楚国……”
“左嚣是左嚣,楚国是楚国。他能为一个齐人,做到哪一步?”陆霜河淡声以应。
又抬眼看向天空,一只血色的鹰状异兽,正好振翅掠过,切碎了游云。
“我也很想知道。”他说。
天穹一抹澄空。
无声,无相……也已经无鹰。
……
……
庄雍洛三国交界之地,有城曰“不赎”。
这里是公认的法外之地,混乱之城。
三个国家的律法都无法延伸至此,俗世的任何道德、戒律都不在此生效。
这里只有一个声音,一种规则。
这里只有一个罪名——
付不起命金只能等着被人杀死的……“穷”。
有人视之为西境的毒瘤,有人视之为现世的净土。
但不管人们怎么说,怎么看待,它都静默地矗立在这里,并且也将长期矗立下去。
洛国且不去说,如今庄国崛起,雍国革新,两雄对峙,这交界之地倒是愈发稳固了。大概是谁也不想再启国战,都需要这么一块地方来缓冲。
于是不赎城愈见繁荣。
不能说它是滋生罪恶的土壤,但它的确是容留罪人的牢笼。
只要缴纳了足够的命金,就能在这里生活,能够生活得很好。无论善恶老幼。
没有命金,就没有命。同样无论善恶老幼。
靠坐在城门边的罪卫,已经打了好一阵盹。
虽然这座城市里都是恶徒,但他并不需要担心有谁闹事。不赎城的武力,早已在过往岁月里被一再证明……现在已经很久没有出现需要证明的时刻。
半睡半醒的昏沉中,有一个人走到面前来,停在了面前。
这人戴着斗篷,身穿麻衣,面容隐藏在斗篷下。
很有礼貌地站在那里,像是在等他醒来。
这种礼貌,跟不赎城的气质格格不入。
罪卫瞥了这人一眼,就不再关心,是男是女、是美是丑、揭不揭面都无所谓。她只是打着哈欠问道:“知道规矩吗?”
斗篷下是一个年轻的声音:“愿闻其详。”
年轻人在这座城市不太好活下来。
因为年轻人往往还有脾气,而本事又还没长成。
不过这也不关他的事。
罪卫虽然不怎么耐烦,但还是把命金的规矩讲了一遍。
“说吧,你打算为自己的小命花多少钱?”罪卫背完了规矩,便懒懒地拿来入城简,提起笔来说道:“友情提醒,惜财的人往往在这里活不久。”
“呃。”来人顿了顿,问道:“最低交多少?”
罪卫捕捉到了一种不太美妙的气质,把入城简和笔一收:“你可以一分钱都不交。”
“那就不交。”斗篷下的年轻人说道。
很自然,很顺滑。
几乎是同一时间,聚集在城门附近,或站或躺或靠的那些人,全都投来了凶恶的眼神,个个如饿狼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