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0章 卖师求荣的奸臣(18)(第3页)
“这还有假的。”
面前的母亲笑的十分慈爱,在纪长光的印象里,自从他搬到了妻子家住,这样的笑容就再也没在纪母脸上见过了。
他感动的眼眶都红了一圈:“妈,这野鸡我不要,这是长泽弄到的,你们辛苦,应该你们留着吃才对。”
纪母:肯定得留着他们吃啊!
但是野鸡虽然好吃。
儿子更重要。
她努力的笑的和蔼可亲:
“不行,你在老丈人家里住了这么久了,多少也要有点表示,毕竟你是我们纪家的儿子嘛,怎么好意思白住人家房子,乖啊,妈这就去弄鸡。”
纪长光感动的热泪盈眶,看着母亲提着鸡去烧水了,站在原地好半响都没回过神了。
“哥。”
纪长泽从后面敲敲他肩膀:“哥,我翻出来一些布料,你帮我把那些山货包包呗,包装的好看一点,也好卖……不是,也好送到大嫂家,要你面子好看一点。”
纪长光更加感动了。
为了他放弃吃野鸡肉的父母。
为了他辛苦准备礼物的弟弟。
他太幸福了。
纪长泽没直接出去,而是继续安静听着外面吵闹,一边听,一边查看原主记忆。
这里处于国家建设中,还是吃大锅饭,干集体活的时代。
原主的家在北方的一个小村子里,家里一个兄弟两个,父母健在,他是最小的那个。
一般来说,幼子都要比较受宠些,在原主家里也是如此。
一开始是因为他嘴甜会哄人,虽然自己没什么本事人又懒,但特别的会画大饼,一口一个“等我以后出息了怎么怎么样”,哄的父母偏疼一些。
后来他大哥结婚,大嫂是城里人,家里的独生女,又在城里是供销社的售货员,不可能放弃这么好的职位跟着丈夫来乡下,于是岳父就想办法找了关系,给他在城里找了个工人职位。
这个年代,工人可是很吃香的,原主大哥是疯了才会不去,于是顺顺当当的去了城里,因为没钱在城里买房子,因此是住在了岳父岳母家的。
又因为工人不好请假,也不能经常回家来看看。
这可就让原主的父母不满了,觉得自家辛辛苦苦养大的儿子跑去了人家家,害的他们被村里人说儿子去做了上门女婿,丢人啊!
于是,本来只是偏疼小儿子,现在直接演变成了对大儿子没个好脸,对小儿子充满溺爱。
毕竟在他们眼里,大儿子已经跑去岳父岳母家当儿子了,小儿子才是他们自家的。
有了大儿子这个反面典型,原主这个嘴巴甜每天说着要留在爹妈身边孝顺他们一辈子的小儿子做什么在父母眼里都是千好万好的。
总是偷懒请假不上工?
那是因为他身子弱。
干活不勤快吃饭跑得比谁都快?
身体弱当然要多吃好好补补了。
每天懒散躺在床上睡大觉,溜猫逗狗不干正事?
这是恋家,总比每天光想着往外跑来的好。
他们大儿子没结婚之前倒是干活勤快的很,结果呢?结个婚,还成人家家里的儿子了。
原主本身就长歪了,又爱偷懒又喜欢占人便宜,现在更是理直气壮的啃老,他不光啃老,还要求父母去压榨大哥,连带着大哥一起啃。
他大哥是个孝顺的,虽然舍不得城里的工作,但每个月的一半工资也都上交给了爹妈,一休息就又买吃又买喝的回来看父母,这些钱和东西也就顺理成章的都到了原主那,于是他的小日子就过的很滋润了。
吃喝不愁了,年纪也到了,原主就开始琢磨着想娶个媳妇了。
问题是他虽然自身本事没有,眼光倒是挺高的,看不上村里那些土里土气的姑娘,就只喜欢那种白白嫩嫩长得好看的。
关键,他看得上那种的姑娘,那种的姑娘看不上他啊。
正好有次偷懒不去上工,溜达回家的时候碰巧遇见了同村的漂亮女学生掉到了河里,原主眼睛一亮,扑通一声就跳进河里把人给捞了上来。
别误会,他不是见义勇为。
是琢磨着趁机借着救人的名头,手上揩油占占便宜。
原主揩油揩的挺顺利的,那女学生当时都半迷糊了也没察觉到,等到周围有村人听见动静跑过来,他正好把人捞上来。
对原主来说,这是一场有惊无险的揩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