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二章:芸芸众生(完)(第2页)
“你还想活?”朱允炆端着茶碗还没来得及喝就哈哈笑了一声:“朕容你国法也不容你,不过朕心中有很大的疑惑,你跟朕好好讲讲,去朕心头之奇,朕到可以赐你一个舒服体面的死法,也能保个全尸。”
“君父面前,草民自然知无不言。”
直到此刻,胡三的回答依旧言语如常,并无恐惧导致的结语,而且答的话并不像他的名字那般没有文化。
“跟朕介绍一下你自己吧。”
胡三沉默了一阵,似是在组织语言,良久后才开口娓娓道来。
胡三,本名就叫胡三,洪武十六年生人,陕西西安府人,家中行三故名胡三。
跟天下大大小小无数个张三李四、王五赵六一般无二,取这个名字的都是没有什么文化的农民之家,胡三打一落生懂事就知道,自己一辈子都注定是个农民。
建文元年的时候,家乡闹了次疫,高堂父母跟两个哥哥都没活下来,就留下一个胡三,这也给胡三未来的人生改变提供了机会。
十六岁的胡三不愿意当一辈子的农民,于是便把地全卖了,孤身一人带着钱进了西安城开始寻求新的人生发展。
一边找老秀才识字,一边给人匠坊里做工。
当《求是报》开刊之后,胡三就成了报局固定的常客,而朝廷编修的《建文大典》则成了胡三奉为圭臬,认定是可以改变自己人生的一部宝典。
先后省考两次未录的胡三,开始走上了诈骗的道路。
每晚在家中对着墙,甚至是养的老黄狗练习谈吐,久而久之,胡三在外说话已经具有了在讲话时,让外人静心聆听的一种魅力。
富有见识和出色的语言组织、思维逻辑,胡三很快得到了自己做工之处匠坊老板的喜爱,并把自己的闺女许配给了胡三。
这又是胡三的人生转折点之一。
有了钱财的知识,胡三可以看得书更多了。
在具备扎实的知识储备之后,胡三买了人生第一身罗衫贵袍,腰身一变,像是一个走南闯北的大商人,并且开始以‘周大掌柜’的第一个假名头在西安进行行骗。
胡三先是开了一家典当行,同时承担部分民间放贷的业务,但主要还是吸纳存款,许以高利。
自掏腰包取得一部分百姓信任后,越来越多的百姓开始将储蓄存入胡三的典当行内。
这钱越来越多,胡三需要支付的利息自然也就越多,深知自己早晚会崩的胡三也顾不上媳妇孩子,便将所有钱存入银行,带着一张银行的五万价券逃出了陕西。
而胡三的下一站,则是山西。
这一年,是未改制前的建文十一年。
也是这一年,在山西出现了一位神通广大的卫老板。
卫老板不是商人,是一名掮客,自称与布政使司的官员颇有交情,甚至是南京都能搭上话,可以帮助山西一众煤老板们办很多的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