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六十二章:大明军队整风运动(中)(第3页)
封存饷银,一两没花。
真正要命的,无非就是私自离开中军查验军备,恐吓交趾布政使简定,醉酒闹事,意欲奸淫简定的小妾。
这些事用军纪条陈的方式出台,不就是陛下口中的“不得干预地方政事、不得招摇过市、不得醉酒胡闹”吗?
罪不该死啊!
朱棣一拍大腿,自家这个大侄子的所有想法他现在全都搞懂了。
皇帝早就想整肃军纪,只是一直没有合适的由头罢了。
这次悬着马大军不处理,就是朱允炆算计到了五军府会落井下石,正好可以借这个机会由李景隆这个玩意当出头鸟,整肃军纪。
而一旦整肃军纪,势必要得罪一大批军中将校士卒,李景隆生性胆小,不敢一个人做,恰恰他朱棣一心想救马大军的命,这件坏事,就得俩人出面替皇帝背了这口黑锅。
到时候,军纪整肃好了,俩人在军中的名声也臭了,想要继续安享富贵,那就得老老实实听皇帝的话,夹着尾巴做人。
现在他们两人就是被‘自己’给逼得无路可走。
严查军纪的奏本是李景隆写的,上蹿下跳要救马大军也是他朱棣自己干的。
要是这个时候反悔,那不就里外不当人了?
“干了!”
朱棣现在也顾不上感叹自家大侄子的腹黑阴险,救人要紧。
“按照陛下的意思,咱们早日把这军纪条款拟出来,等下个月大朝会的时候,咱俩一道署名奏呈,然后我以总参的名义向边军发通知,你以五军府的名义向各省都司发通知。
这件事,马上推行,只等皇帝一批,就拿这条陈奏请皇帝,处理马大军。
该打就打,该罚就罚。”
如何定性处罚的权利朱允炆可是‘故意’交给的李景隆,为的就是借李景隆的手转移到朱棣的手上。
救马大军的虽然是朱棣,但终究还是李景隆。
这可是朱允炆为马大军亲手挑选的救命恩人。
泥腿子跟五军府的勋臣有隔阂,这个隔阂该怎么消融,朱允炆找到了一个最佳的解决办法。
“事不宜迟,告辞。”
事情谈妥,李景隆也不久待,起身就走,耳边响起朱棣的呼喊。
“把门带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