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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月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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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四章:拿起书和放下书的区别(第3页)

让他一个当事人来审理自己的案件,轻重都是胡扯,郭兰不说话,难不成陈绍就敢处理的轻了?

“那就按法办,打架斗殴的打一顿板子,褫去胥吏的身份,送去龙江船厂劳动一年。”

陈绍也不想在这件事情上多耽搁,赶紧拍了板子,就打算把这事定下来。

但这一下,那个还躺在地上呻吟的文书当即便炸了起来。

“冤呐。”

十几年寒窗苦读才换回来省考通过,就因为这么一点小事被褫去公员的身份,还要劳改?

不仅他叫冤,其他十几个人也在喊冤。

“秉公判案,既然是互殴,凭什么只断一方的过错?”

这名文书说着都委屈的哭了起来,身上再无刚才球场之上的刚强血性,一个大男人哭的那叫一个肝肠寸断:“府尊开恩啊。”

但陈绍明显决意已下,压根不为所动,便招致一顿痛骂。

“陛下的画像就高悬明堂之上,府尊你敢抬头看一眼说你问心无愧吗!”

这名文书也不顾自己接下来的行径又要触犯哪些律法了,站起来指着陈绍就破口大骂:“趋炎附势,阿谀权贵,这就是你的节气吗。

在下寒窗苦读十几年,这才通过省考换回一个公员的身份,凭什么就要被你一句话褫夺,被你随意的判定过错。”

陈绍的面色极度难堪,他发现现在这些基层的泥腿子越来越不好带了。

以往,胥吏跟狗唯一的区别就是站着走路,但跟老百姓那是没有区别的。

在地方县衙,县令主簿这种有官身品轶的人眼里,那对胥吏简直就是随意打杀。

更遑论他身为堂堂正三品的应天府尹。

应天府上下几千个衙役、胥吏,以往哪个见了他陈绍连头都不敢抬,直起腰都算犯罪。现在倒好,这两年通过省库录进的,一个个也不知道被那《建文大典》等著作灌输了什么知识,说话一个比一个硬气。

都敢质疑和还嘴了。

“如果府尊硬要定我的罪,那便定那武定侯的罪,定双方的罪。”

小文书每说一句,都有淅沥沥的鲜血混着泪水滴下:“不然,卑职不服。”

“不服?”

陈绍还没来得及说话,郭兰反而放下茶碗开了口:“你凭什么不服?就凭你所谓的寒窗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