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4章 公堂辩驳(第3页)
县令怒喝,“大胆民女,你还有何话说?”
薛琅静也不惧他,“那前朝律例确实有如此说法,但这新规,它规定的似乎是,‘遇罪行恶劣者’才可借鉴前朝律例。
大人你还未判之前,民女便仅仅只是被告之人,身上未有任何罪行,更遑论罪行恶劣。
也就是说,此时此刻,这前朝律例还无法用到民女身上,而本朝律例可并无此规,因此,民女也无需赤足过堂。”
听到她的狡辩,那县令怒视着她,“你!”
薛琅静立马接道,“请问大人,民女可有说错?”
县令欲再发怒,却被边上的师爷扯了扯衣角,小声道,“大人息怒,不过晚那么一会儿而已,不急。”
被师爷劝阻了两句,县令才压下怒火,厉声回道,“无错。”
他话音刚落,薛琅静便转头对那些围观百姓道,“听见没有,县太爷说了,不管任何女子,以后过堂时若不是戴罪之身,并且无大罪,便无需赤足,更不用脱鞋扒裤。”
当她说完此话,县令的惊堂木再次拍下,对她大喝,“大胆女子,竟敢在公堂上喧哗!”
薛琅静也回,“大人明鉴,民女是帮您向百姓普法,为您分忧呐,昨日那小妇人不就因为不懂此法,白白受了诸多苦难吗?”
这女子嘴皮子倒是利索,便如师爷所说,先让她嚣张一会儿,看他待会儿怎么整治她。
县令不欲与她多谈,直接开始审案。
审案过程与昨日差不多,那几位打着绷带男子便开始诉说案情。
说昨日他们偶然间见到这女子与一男子光天化日之下搂搂抱抱,而这女子又是姑娘打扮,一看便有问题。
后经人提醒,这男子与他是同村之人,家中已经有妻有子。
那这女子便是与有夫之妇通.奸,如此道德败坏之事,他们如何看得下去,便上前去阻止这二人,希望他们去自首。
却不曾想,这女子仗着自己武力高强,不但不肯认罪,还打伤自己等人...
随后,那些证人便出来作证,言说他们亲眼目睹这女子殴打几位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