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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 相思(第2页)

便找了一家酒店,开了房,将王英俊放下。

喝醉了酒的人,喜欢说话。

王英俊现在,口里就一直在说话。

说着,一个胖子的爱情。

他叫做王英俊,她叫做苏春兰。

王英俊认识苏春兰的时候,是初三。

那一年初三,学校里面举办了一次歌唱比赛,苏春兰去参加了。

她在台上,唱了一首当时很火的西游记后传的主题曲,名字叫做相思。

“红豆生南国,是很遥远的事情,相思算什么,早无人在意”

当台上那个,穿着蓝白相间校服,扎着双马尾的苏春兰,唱出第一句的时候,王英俊,就不可抑制的喜欢上了她。

从那以后,王英俊在每一个夜里,开始思念她,并且,从各种地方,打听她的消息。

他打听到,那个女孩子的名字叫做苏春兰,不但是个学霸,还是一个唱歌很好听的人。还知道,她要考宁海最好的重点高中。

为了能接近她,原本学习成绩不怎么好的王英俊,开始了刻苦的学习。

原本喜欢去网吧打游戏,去足球场踢球的王英俊,将所有的爱好都放弃了。

他默默的在背后努力。

王英俊虽然长得有点胖,但是,头脑还挺聪明的。他还真的努力,考上了和苏春兰同一所重点高中。

而且,还巧合的,分在了同一个班级

三年时间,他坐在教室的后排,而她,坐在教室的前排,他就那样,默默的注视了她三年,暗恋了她三年。

有时候,晚上实在想她想的难受,就将手机打开,听听音乐。他听的,是那首相思。

“红豆生南国,是很遥远的事情醉卧不夜城,处处霓虹,酒杯中好一片泛滥风情”

每当听那首歌的时候,他都觉得,在她耳边唱歌的人,是苏春兰。

高三的时候,他鼓足勇气,去问苏春兰,问她“苏春兰,你以后,要报考哪个大学呢”

“魔都,最好的学校,最好的专业,计算机系”

“噢噢。”他表面不动风色,内心,却做了一个决定,那就是,他也要考那个大学,也要考那个系。

王英俊,头脑真的很聪明,加上,又有了学校的目标。所以,高考的时候,他还真的以高分,考到了魔都最好的大学,并且,去了最好的专业,计算机系。

但,苏春兰却落榜了。她

并没有考到魔都最好的大学。不过,她也报了魔都的另外一所大学。专业也是学的计算机。

按照她的说法,她想要去魔都,想要去那个南方的经济中心,甚至,世界都有名的经济城市,然后,在那里,混出个名堂来。

那个时候,她虽然还只是一个18岁的女生,但是,却有了和成年男人一般的野心。

两个人都考到了魔都的大学,因为,高中是同一所学校,同一个班级出来的,而且,还去了同一个城市读书,所以,两个人也算有了一点交集。

每次去学校,两个人都结伴而去,假期回宁海,也是如此。

在那段日子里,王英俊,最期盼的地方,莫过于是去学校的火车,和回家的火车。

终于,到了大三的时候,王英俊忍受不了,准备向苏春兰表白。

那一天,正是情人节。

他给苏春兰,先打了一个电话,问道“苏春兰,晚上,我可以请你吃个饭吗”

“好啊。”

当听到那两个字好啊以后,他整个人,都兴奋坏了。那一天,胖胖的他,特意买了一套西装,然后,打起了领带。从没有打过香水的他,舔着脸去向一个同学,借了迪奥的香水,喷在身上,头发,也梳得油量,打了摩丝。

同时,拿上了很久以前,存了几年的零花钱买的一枚项链,便出发了。

到了事先预定好的餐厅,他忐忑紧张,等待着苏春兰的到来。

没有多久,苏春兰来了,不过,除了她之外,她的手里,还牵着一个男生的手。

“王英俊,我给你介绍一下,这是我的男朋友”

“这是我的男朋友男朋友”那一个晚上,这一句话,一直响彻在他脑海里。

那一天,他本来是想单独请苏春兰一个人吃饭,但最后,却请了她和她男朋友两个人。

他一直捏着口袋里的项链,终究没有送出去。

回去以后,他把西装脱下,把头发弄乱,洗了一个澡,把身上的香水味洗掉,然后,他在床上,睡了两天两夜。

深夜中,他蒙着被子,在被子里哭泣。因为害怕夜里,吵到宿友,他甚至,连哭都不敢发出声音。

被窝里,耳边,仿佛再一次,响起了那相思。

“最肯忘却古人诗,最不屑一顾是相思,守着爱,怕人笑,还怕人看清”

从那以后,王英俊便把心思,都投入到了计算机上。

他真是计算机方面的天才,在大学还没毕业的时候,就开发出了一个计算机安全软件,上架以后,受到很多公司的青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