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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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想知道这是一本什么杂志,翻到封面一看,吃了一惊,这本叫《商务周刊》的杂志出刊日期竟然是三年前!也就是说,这个女人现在铁定有三十几岁了,而明千川今年刚满三十!
丁宛晴的八卦热情熊熊地燃烧了起来!
明千川歪靠在车座上,指着她手里的杂志,喋喋不休地说着醉话:“你说......感情是两个人的事,对不对?她一个人就决定把感情给卖了,她问过我了吗?我也可以出价呀!我这一颗真心值多少钱?只要她能开出一个价来,我给她......可是她不给我出价的机会,她把我的真心卖了一个好价钱,做了什么狗屁的牛肉汤饭大王......”
丁宛晴多想趁着酒精在明千川的神智中捣乱的时候,把这个听起来还挺悲剧的八卦情事给挖出来呀。
可是后面有车在不耐烦地按喇叭,提醒丁宛晴赶紧开车。
过了这个绿灯的路口,丁宛晴转头看明千川,发现他的眼睛半开半合,像是要睡着的样子。她喊他一声:“嗨!明千川!”
明千川一下子睁开眼睛:“什么事?”
“杂志的那个女人是谁呀,蛮漂亮的呢。”那个女人最多算是端庄,实在是称不上漂亮,可是丁宛晴为了让他继续讲下去,也不怕违心地称赞一下别人。
“你说杨倩宜?她算不上漂亮,她是一个很贴心的姐姐,跟她在一起很舒服......我十八岁那年,想要转去大学里的电影系读书,爷爷死活不同意,我们吵了一架,我就偷偷地跑去台湾。我租的房子旁边有一条街的夜市,那时候我一个人在台湾,没人给我做饭,晚饭都是在夜市上解决的,最常吃的就是杨倩宜的牛肉汤饭......”
丁宛晴听他自己往下讲,差点儿乐出声音来。这个男人喝多酒之后,简直就像是祥林嫂。丁宛晴只负责不时地喊一句,别让他睡着了,他自会滔滔不绝地讲下去。
最神奇的是,有时候他都已经在打瞌睡了,只要丁宛晴把他喊醒,他就能把故事接续下去,绝不会忘了刚才讲到哪里。
故事挺老套的,当年处于青春叛逆期的明千川,邂逅了在夜市上卖牛肉汤饭的平民女子杨倩宜。可能是杨氏牛肉汤饭太好吃,先是掳获了明千川的胃,继而掳获了他的心,也可能从小缺乏家庭之爱的明千川,在杨倩宜的身上找到了家人的温暖感情。
总之十八岁的明千川不可救药地爱上了当时二十三岁的杨倩宜。
明千川追求杨倩宜的过程,也算是费了许多的心思。
他先是每天光顾人家的摊子,吃了半个月的牛肉汤饭。要知道,再好吃的东西,连续吃上半个月,胃也会发出抗议的。后来明千川实在是吃不下牛肉汤饭了,就跟杨倩宜扮可怜,说他是穷学生,下个学期的学费还没有着落,能不能让他给她打工,他只要很少的工钱就好了。
想必那个时候杨倩宜对年少俊美的明千川也动了心吧,本来她一个人能忙过来的摊子,后来就多了一个美少年做伙计。
明千川虽然干活不怎么地道,但是他的出现,招徕了大批的女顾客,年龄从十四五岁情窦初开到四五十岁徐娘半老,她们封他一个很响亮的称号---牛肉汤饭王子!
而杨倩宜,一个出生在平民之家的女子,书只读到中学,从十几岁就开始为生计奔波,在明千川出现之前,她拥有的最值得炫耀的情感经历,大概就是每天深夜收摊的时候,对面卖珍珠奶茶的阿南会过来帮她推车子,送她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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