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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成了血族始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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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4章被坑的荣耀之光,越来越不简单的荣光世界(1.5万字传奇大章)(第4页)

当然,这也跟血族始祖最开始是个连字都不认识的普通农夫有关,见识和心性耽误了他的发展。

直到血族始祖达到10级发展了血裔,真正成为一个种族的王,享受到了权力的快感之后,才开始疯狂发展血族。

这也才有了后面因为血族数量膨胀过快需要大规模的捕猎人类,触怒了格林城超凡存在,引发了被超凡存在一个魔法干掉上千血族的战争,或者说不是战争而是单方面被吊打。

如果不是战场混乱,血族始祖实力太弱没被超凡法师发现,血族只怕真的灭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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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德大人,这些遗失世界的冒险者真的有那么厉害吗??”

薇娜等到荣耀之光的身影消失之后有些好奇的开口询问。

这段时间遵从李德的吩咐,女孩大量收集关于异世界冒险者的消息。

但除了能不断重生的天赋之外,她似乎并没有察觉出这些人的天赋有多高,反而最多只是比普通人强上一点点而已。

“不要小看他们,重生不死就是最强大的天赋,没有之一。

一个活了一千年的普通人,再怎么样也要比100年的天才厉害,活得久才是真理啊。”

李德莫名有些感慨,还好血族是长生种,不需要担心寿命的问题。

血族的长生不是指永远不死,而是只要不被干掉,到灵魂化为虚无之前都不会死。

但没人知道血族多久才会自然的灵魂化为虚无因为上古年间,有传奇强者发现了活了二十万年的半神血族。

而精灵这种著名的长生种,成为半神的寿命也不过两三万年罢了。

所以没人能见到过血族老死的场面,一般都是活个几百上千年就会被干掉了。

基本死于他杀。

因为活得越久用来做炼金材料的效果就越好,所以活的越久被盯上的概率就越大。

那个活了二十万年的半神血族被挖骨制作成了一柄拥有半神级力量的骨杖,至今还被某个人类帝国收藏在藏宝室内。

“那需要我招纳更多的冒险者吗?”

薇娜乖巧的点点头,开口询问,基本上李德的意志就是女孩做事的标准。

不论对错,李德说,她就会去做。

这个在外极为聪明的女孩,在面对李德时,只是个小姑娘,不问对错。

“这个倒不急,可以让金麦商会笼络一批冒险者,但必须要跟我们签订契约,”

李德手中拥有了绯红之月后,对于在荣光内自己招募玩家的想法就减弱了很多。

玩家太不可控了,哪怕有契约在也很难挡住他们骚动的心,指不定就能搞出什么事来。

相反绯红之月可是跟玩家本事签订契约了的,直接从源头上控制了这些人,你可以不鸟一个npc,但是你敢没事怼你老板?

而且李德为了限制这些职业玩家,跟这些员工最少也签订了十年,起步基本都是十五年的契约。

而为此他开出的薪水也基本比同行高出三层。

李德对此完全不在乎,现在钱对他来说已经不是什么问题了。

只要有需求他随时都可以得到大笔的资金。

魔法工厂每天的出产数额兑换成rmb绝对是天文数字。

只是他为了不扰乱市场不急着兑换。

他投入绯红之月的三千多万如果按照他的计划发展要不了几个月就能被消耗干净。

但他也并不着急,等到他上次出手的3000枚金普克被那些购买的内测玩家消耗掉后,再出售也不急。

3000枚金普克分配在10万玩家手中,哪怕只有一千玩家分到了,平均每个人不过3枚,100玩家分配到了才30枚。

看起来不少,但30枚金普克在荣光中能做什么?

一套好一点的矮人盔甲都买不起。

要是用来购买粮食吃饭肯定是够了,但想要买武器装备,还远远不够。

荣光是撕裂的社会,上层阶级跟普通民众完全是两个概念的生命。

一个白面包只需要两三枚铜普克就能买到的情况下,但职业者手中的一把利刀可能需要10枚20枚金普克才能买到,达到稀有品质的最少也要30枚金普克以上。

品质越高就越昂贵。

贫富差距非常之大,基本上90%的财富都聚集在贵族和职业者手中,平民只能过着没有太多希望的生活。

“如您所愿”,薇娜轻松一笑,“需要我给您去准备食物吗?”

食物?

李德点点头,“准备几盘魔兽肉把,我们一起吃。”

似乎很久没吃格林城的魔兽肉了,浓郁的魔力每次都像大宝剑一样让他回味无穷。

等到跟两个女孩一起吃了顿10级魔兽的肉之后,李德又在薇娜的汇报下处理了一些猩红法师塔需要他拿主意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