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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风云人物演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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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章 高密事件(第2页)

只是在高密,他们的这个伎俩没能行得通,因为当地政.府已经失去了当地民众的信任。

袁世凯认为,要解决高密事件,首先必须要有所遵循。没有章程,“不能按照约章持平办案”,遇到民路纠纷没有法律依据,交涉往往无从处理。

袁世凯一面派当地有名望的绅员劝解安抚百姓,一面致电德国胶澳总督叶世克,请其派员到济南另订详细的路矿章程。

德国铁路公司迫于高密、潍县人民的反抗,不得不派人员到济南与袁世凯谈判,订立详细的路矿章程。

经过双方多日协商和艰苦谈判,于一九零零年三月二十一日,最终订立了《中德胶济铁路章程》二十八款,同时也议定了关于矿务的详细章程《山东德华矿务章程》二十款。

二合同的主要精神是基本一致的,规定了由德商、华商共同集股办理路矿;堪查、购地、租地、建房以及对损害人民财产赔偿等都做了明文规定。

章程议定后,袁世凯命人刊印多本,下发给各级官员。有了章程,德国办事人员也有一定的法律约束,各级官员也能够有所遵循。

在章程的约束下,袁世凯又派官员调解德方铁路公司和民众的冲突。双方也都做出了一些让步,比如铁路方把一段铁路北移了一公里,增加了一些泄洪的小桥和涵洞。双方的矛盾逐渐得到了缓和。

不是所有的矛盾都是可以调解的,特别是对民众的有些过激行动,袁世凯采取了一些手段进行弹压,抓捕了几个代头闹事的领头人。

对于不做为和在当地民众口碑特别不好的官员,袁世凯也进行了适当的撤换。

总之,经过多方的努力,德国人修造的胶济铁路,得以顺利施工。

高密事件,也基本得到了解决。

德国人修筑胶济铁路,固然是为了在中国扩大自己的势力范围,掠夺中国的资源;但也更想通过这条铁路为其谋得巨额的利润。

他们曾经计算过这条铁路的创利能力,按照他们的设想,这条铁路简直可以成为他们的聚宝盆。

但是,他们失算了。

铁路投资的特点是投资大,见效慢。获利是靠远期投资和长期投资的收益,近期投资的效果都不理想。由于运输增加是需要时间,加之运营成本维修成本和试运营的支出,最初几年能做到保住运营本身不亏损就不错了,谈不上投资收入和回本。

胶济铁路是一九零五年全线通车的。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日本以英日联盟为由,在一九一四年八月二十三日对德国宣战进攻青岛。

这一年的十一月,驻青岛的德军向日本投降,青岛和胶济铁路都落入了日本人之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