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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不专业(第2页)

齐元回了一个“OK”的手势过来,就不说话了。

这事儿要是搞定了,录音棚的钱就又省了——据说按小时算钱,连设备加人家录音师的人工费,每个录音棚收费不一,不过最低也得一小时两千起!

贵的让人挠脚心!

…………

第二天吃完早饭,彭向明先去把谱子复印了两份,身份证也复印出来,然后熬到一节大课结束,就按照网上搜的教程,打了车,直奔国家版权局办事大厅。

资料留存备档并保护一年,一首短篇音乐作品,就要480块。

不过这里的备案,是有法律效力的。

而且一年之后,还可以续费,永远续费都行。

当然了,一旦公开发表,就是另外一套流程。

发表之前,是会被出版公司提交资料,正式录入国家版权库电子系统的,那个就是一次交费,直接保护到作者死后三十年。

如果两首作品之间出现抄袭或雷同现象,以入库备案时间为第一判断标准。

所以,不管是纳入存档的每一页文件、文件袋,还是交给彭向明的复印与回执,上面盖的电子章,都带着时间,而且时间精确到分钟。

网上的很多教程都说,有了这个,其实就已经可以完全无视其它任何协会的版权保护和证明了。

因为别的所谓保护,都没有直接的法律效力,只能是作为一份时间的证明——将来要真是打起官司来,这个是稳赢,别的地方就都得撕逼。

两首歌,版权保护一年,加上手续费,一千块钱就出去了。

但另外一边还是得去。

于是终于办完了,拿到了回执和编号证明,彭向明又赶紧打车赶去华夏音乐家协会版权登记与保护中心——这边的所谓登记与保护,的确是没有法律效力,但是呢,这边有个国家认证的专家团,一旦法院那边出现有关音乐版权的抄袭和侵权案件,负责判断是否构成抄袭的,就是这个专家团。

如果对方是整首歌直接抄,连个路人都能随随便便听出来一模一样,那当然,有版权局的备案就已经足够了,专家团总不会评判说不构成抄袭。

但要是对方是个高手,只抄了你一部分旋律,或者听起来似是而非、似非而是之类的呢?到那个时候,音乐家协会这边的专家团通过专业知识,和专业标准,来评判另外一首作品是否构成抄袭,就成了很要命的一步了。

人家做出的判断,是具有法律上的证明力和公信力的。

所以,这个保护费,最好还是交上。

也不算多麻烦,因为这个版权登记与保护中心里没几个来办事的人,所以完全不需要排队神马的,只是……贵。

还是那两首歌,还是一年保护期,小四千块就又出去了。

这要是不笃定自己的歌将来能特别值钱的人,十有八九是不舍得过来交这笔保护费的——等到这边也办下来,人家正好也中午休息了,彭向明抱着四份文件袋,到大厅外面的台阶上坐下,简单一算,就发现自己已经纯负债七千多。

还好认识一个隐藏大佬,借八千给一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