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合约(第5页)
以上三首歌的旋律授权给电视剧配乐采样使用,授权费30万,每首10万。
这是合计90万,对方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打入指定账户。
也就是说,这部分是稳稳落袋,彻底到手了的——虽然编曲还没给。
除此之外,就是他接受对方的聘请,担任《三国》的音乐副总监、担任三首歌的监制等等事务性工作,对方所支付的报酬。
音乐副总监的报酬,三万块,三首歌的监制,每首两万块,共六万。
这笔钱加一起才九万块钱,但事先敲定这件事情的时候,彭向明自己定的基调就是“跟着学习”,所以也不可能嫌少。
而且不光少,这笔钱甚至还需要分期支付。
以上,总共是99万,都是预期中会很快拿到的。
接下来,就是极为细分原声碟销售分成。
那个实在太复杂,你想想光合同都好多份,细说起来极为繁琐,但归总来计算,倒也大致条目清楚。
一旦原声带上市销售,首先是单曲。
彭向明拿出来的这三首歌,他将独占词、曲、编曲和监制这四项的分成,可以说,只有一个歌手分成是他拿不到的,所以,每首歌每销售出去一份,他都将获得15%的销售分成——针对这个版本,三国原声,这是永久性的分成。
至于歌手能拿到多少,那就是别人的事情了,他没资格参与。
在事实销售中,一首歌的网络定价,一般都是两块钱——像许志君那样的偶像,人家敢定价五块一首,关键是还不愁卖,动辄销售额破亿,那是人家的本事,并不是市场的常例,两块钱到三块钱一首才是正常价——按两块钱一首计算,这三首歌每有一个人购买了其中一首,彭向明都能得到三毛钱的分成。
而在整个的一张大专辑里——等到出来,大概会定价20或30之类的——彭向明仅凭目前的三首歌的词、曲、编曲和监制,已经一共可以占到5.1%的分成:三首歌本身的创作,每首1.5%,作为监制,每首歌又可以得到0.2%。
当然,之后大家还会再签三份合同,在那三份合同里,会视霍铭这位音乐总监,到最后在这张原声碟里到底采样了几段彭向明的歌曲,来计算他那些被采样的部分,所应该获得的分成。
总之,挺复杂的。
折算下来就是,截止到目前的谈判成果,一张售价很可能是20块钱的《三国》原声大碟,每卖出去一张,彭向明能拿到1.02元。
如果霍铭在配乐和随后的三国原声碟出版中,大规模的采用彭向明这三首歌的旋律做采样的话,那么毫无疑问,他能拿到的比例会再多一部分。
能拿到这个最终结果,其实已经大大超出了彭向明原本的期待了。
他对胖哥的工作相当满意!
看看,15%的经纪人也很好用嘛!
啊……对了,我这马上要到手的90万,必须得分给他……13万5千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