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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八十四章 岳家军(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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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哐当”一声巨响,自马小玲身后传来,众人的目光,都看向了那个穿战袍的女孩,女孩英气勃发,紧紧握着拳头。

闪电银枪不在手,她也是岳家军人,真正的岳家军以驱除金人为主,无论什么事情,在家国大事之前,都必须绕道。

先前马小玲与她沟通,她甚至差点以为马小玲是好人,幸好有两个金人及时出现,否则,她岳银瓶害了兄弟们,以死谢罪也难消罪孽。

“小姑娘,你那么激动干嘛,我长得像坏人吗?”

霍湫指着自己,又看看莫山山、岳银瓶和马小玲,他这么清秀的一个人,你见过哪个坏蛋长这么帅,你见过哪个坏蛋这么善良。

“金人毁我大宋山河,金人就是坏人。”

岳银瓶倔强的挺直腰杆,她岳银瓶就是战死,也不会落岳家军的威名,岳家军不杀老弱病残,不杀手无缚鸡之力的人。

但是,并不代表她可以宽恕金人的罪过,即便在战场中,她屡次放过完颜不破,对完颜不破诞生了不应该有的情愫。

“八百多年之后,没有宋金之分,宋会灭亡,金也会灭亡。”

“我们三个既不是宋人,也不是金人,更不是草原人,我就是我,属于华夏大地的我,与任何势力都没关系。”

霍湫认真的解释一遍,他不希望冒出些不必要的麻烦,咱就出来旅游一趟,没必要又是站队,又是跟人火拼吧。

“嫂子好,我叫马小玲,在霍大哥家专业蹭吃蹭喝的忠实小妹,不仅我去蹭饭,我们全大厦的人都去蹭饭。”

皮衣马小玲眼睛猛然一亮,这是她第一次亲眼见到莫山山,闻名不如见面,莫山山比照片上更美,不愧是上天的仙女。

能从女娲身边抢走她哥,莫山山的美貌和才情,绝非一般人能比,莫山山站在那边,恬静的融入山水,温柔又不失优雅。

“山山见过小玲姑娘”莫山山说着说着,就要开始行礼。

“山山呐,她是现代人,不用讲究这些俗礼,直接叫她名字就行。”

眼看莫山山要走书院礼仪风,霍湫立马拦住她,这丫头从古代再到古代,几乎没有领略过现代风格,咱们顶多握握手而已。

“小玲好,让你见笑了。”

莫山山立马更正过来,与马小玲打招呼的模式如出一辙,霍湫给她讲过现代礼仪,朋友之间不用在意那么多。

“嫂子真好看,霍大哥,晚上嫂子我借走啦。”

女流氓抓住莫山山的手,抚摸着莫山山的手背,就差把莫山山抱回家,不让霍湫夺走山山大美人。

“霍大哥,天佑在盘古圣地出事了,他让我来宋朝朱仙镇找箭头,将他带回2004年,现在有您老人家在,我们直接回去吗?”

马小玲遇上霍湫和莫山山,哪还管什么岳银瓶和箭头,箭头有再大的能力,也比不过霍湫大佬,女娲的哥哥。

“小玲,命运轨迹天注定,我和山山来宋朝旅游的,并不能帮你什么,你放心,天佑此次有惊无险,按照你自己的想法尽管去做。”

好不容易遇到命运改写,那段在劫难逃的历史,变为在劫可逃,马小玲不去推动剧情发展,煽动蝴蝶的翅膀,地书和人书何时会出现?

“好吧。”

马小玲不是第一次认识霍湫,如果霍湫能帮她的,肯定不会推辞,反倒是那些不能帮忙的,她求再多次也没用。

知道况天佑有惊无险后,马小玲可以安心做事,只要她把箭头带回去,一切都会好起来,接下来就是干活时刻。

“银瓶你没事吧,岳家军把金人围起来。”

箭头带着宋人将霍湫等人包围起来,一个稍微偏小的头盔,戴在箭头的脑袋上,显得有些滑稽,他的脑袋太大装不下。

在场还剩几十个宋人,大部分金人死于血鸦之手,金人化作的血鸦,趴在屋檐上睡觉,等待着猎物逃离它们不愿进去的地域。

金人有情,化作的血鸦后,他们认得伤药的味道,箭头等岳家军混迹在受伤的金兵里面,血鸦就没有再对他们出手。

“这下不好玩了,我就说在房顶睡觉嘛。”

霍湫无语的摊摊手,别说区区几十名岳家军,就是整个宋国的军人包围他,他也能带着莫山山和马小玲离开。

凡人拿什么力量干扰仙人,霍湫掏出手机,用唯一发射的那颗卫星,定位自己这个地方,他们周围大概有几百只血鸦。

如果霍湫等人离开,岳家军肯定全军覆没,修士之间的战斗,普通人无法参与进来,血鸦是死灵所化,承载着金人的家国情怀。

他们死后依旧会守护者金国,直到再一次毁灭,这就是金国的情怀,岳家军此次死伤惨重,他们的英魂会跟随着箭头,化为马家的新神龙。

“箭头,不想死就退下,他是大地之母女娲的哥哥,天生地养的神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