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迹
任也黄维
登录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三七章 代行龙首令(第2页)

“小蝙蝠!当初你堵上身家性命,救出了吴胖子,自此平步青云。”

“今日,我与你当初的选择一般无二。”

“无非拿条命,换个前程而已。”

“事已至此,多说无益。这割袍乡的土地,今天必埋你我其中一人。”秦帮主缓缓靠近二楼,立定吼道:“兄弟们,此刻我们已再无退路,只求速杀!”

话音落,无数箭矢激射向了二楼。

室内,任也吼道:“爱妃,动手!”

“轰!”

黑色的气体,在二楼之上炸开,一道身着黑色道袍的虚影,迎面一掌便拍向了秦帮主。

“呵,兄弟,你这跟了吴胖子后,果然为人狡诈了许多啊!”秦帮主冷笑道:“不过,你似乎忘记了,你当初的领路人是谁。”

室内,小蝙蝠回头看向任也喊道:“他猜到我喊话,是为引他靠前。”

“猜不到,他也不配当着跑马帮帮主了。”任也脸上没有任何意外之色,只咬牙道:“与其在这房中被人当成靶子射,莫不如舍命拼一把,抓住这个秦帮主,那还有回旋的余地。”

“诸位,血战!”

“嘭!”

说话间,任也手持人皇剑,一窜而出后,便杀向了不远处的秦帮主。

……

南疆,眉山县。

从地域上来讲,这南疆与清凉府临近接壤的地域,共分三地,分别是岭南府,秀山县,以及眉山县。

三地呈品字形相连,以岭南府为首,且级别最高的府衙也在此地。

不过,论人口基数,繁华程度而言,眉山县是丝毫不弱于岭南的,原因无二,只是千里绿营的总舵,设在此地。

青山绿水,夜风吹拂。

千里绿营的总舵内,大管家闫勃,此刻正坐在一处较为幽静的小院内,秉烛夜读账本,正挖空心思的琢磨,自己怎么才能在龙首回来之前,在贪污一大笔钱财。

先前,清凉府与南疆通商一事,就是他替龙首代办的,且在运作期间,多次收受吴胖子的贿赂,并暗中帮助对方夺得了径山大当家之位。

闫勃做人比较坚持,他这些年,其实有很多次,都可以被下放到绿营地方,去当个大头目,管数百人,乃至数千人,有酒有肉有权利。

可他却都避开了,或者是委婉的拒绝了,只愿意在龙首身边,安静的当个最强狗腿,且愿意为老板干一些龌龊,见不得人的脏事儿,顺便贪财好色,好不快活。

这不,今天他就在琢磨,怎么把一笔款项丝滑的揣进自己的腰包内。

“踏踏!”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响彻,一位身着劲装的青年,迈步冲了进来:“闫爷,径山吴胖子传急信而来。”

“他能有什么急事儿?”闫勃微微抬头,表情慵懒的回道。

“他是用白头鹰传信,我等不敢观看。”青年回。

他一句话,却令闫勃猛然起身,脸色凝重:“速速取来!”

白头鹰,是千里绿营专门饲养的通信飞禽,并且只有各山头的当家之人,才可在事情非常紧急的情况下使用,且每个山头只有两只,一只主用,一只备用。

就千里绿营而言,每次白头鹰现身总舵,那必会牵扯出涉及总舵绝对利益的大事儿,所以闫勃的态度,才会变得如此郑重。

片刻后,青年拿着从白头鹰爪下取出的信件,交给了闫勃。

院中,闫勃借着月色观看信纸,只几个呼吸间,便已脸色苍白了起来,且声音愤怒的骂道:“秦老狗真是活腻歪了!!龙首欲扶持清凉府,此事何人不知?他竟然胆敢伏击怀王,怕不是脑子让那蠢狗给吃了去!”

青年站在原地,不敢接话。

闫勃稍稍思索片刻,便立即吩咐道:“割袍乡,除去秦老狗的跑马帮,还有鹤山路匪——费老四,抱月河的水匪—双刀安,以及十数股不成气候的小堂子。”

“割……割袍乡虽广阔,但堂子众多,也没什么油水。”青年像个憨批一样的回道:“所……所以闫爷平时很少前去,属下也不是很了解。”

“混账!”闫勃挑眉骂了一句,立即吩咐道:“去军机堂,提取相应数量的白头鹰,立即送信给除跑马帮的其余堂子,命其当家之人,见信便放马,用最快的速度赶往割袍乡,救出怀王。”

“遵命!”

青年回了一声后,便用最快的速度赶往了军机堂。

夜风吹拂,神色有些激动的闫勃,却突然愣在原地,轻声嘀咕道:“这秦老狗敢如此行事,会不会已经与其它堂子形成默契了?!他们若说,鹰到,人未见,那再过数日,怀王怕不是要烧头七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