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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不能忍(第4页)

这来顺在大街上都敢公然行凶,此时若再刺激对方,不知道又要吃多少苦头。

还是忍一时风平浪静,日后再……

“潘管事。

这时却听来顺戏谑道:“我可不收干儿子。

潘又安这才发现自己正跪在来顺面前,忙羞急的爬了起来,一边龇牙咧嘴的揉着伤处,一边用眼角余光偷眼打量来顺。

这就怂了?

来顺原本还提防着他会反扑呢,不想这小白脸却连正眼打量自己都不敢。

略一犹豫,他没有按照原计划‘撇清嫌疑’,反是上前勾住了潘又安的脖子。

潘又安身子一颤,险些就又瘫回地上,随即鸵鸟似的把头埋在胸口,看上去活像是个被霸凌的中学生。

不过他也的确正处在中学生的年纪,而且因自小被家里宠爱,今天还是头回出来‘自食其力’,那曾想竟遭遇这般野蛮对待!

来之前,潘又安满脑子都是‘为了表姐,在所不惜’,现下想的却是‘留此有用之身,且待来日方长’。

倒不是他潘某人胆小怯懦,只是君子惜命,又岂能拿瓷器去碰瓦罐?

“潘管事。

就听来顺阴阳怪气的道:“你看你把老人家气的,这大半天都站起不来——你自己说,是不是该给老人家道个歉?”

自己挨了打,还要向施暴者道歉?!

潘又安歪头看了眼焦大,然后又一言不发的缩回了脖子。

“你倒是说话啊!”

来顺的胳膊骤然收紧,虽然还不至于让潘又安无法呼吸,却也让他那粉白脸颊涨得通红。

“我、我错了,我错了!”

潘又安吓得急忙服软,直到来顺放松了力道,他嘴里还不住的道着歉:“我错了、我错了,我知道错了……”

见他说着说着,眼泪就不争气的落了下来,来顺突然有些不自在——明明是这小子先主动挑衅的,这怎么整的,倒好像他成了恶人。

不过事情总得有个收尾。

来顺又一脸蛮霸的道:“知错就好,人家老爷子也不是那爱计较的人,这么着吧,他那份活儿就由你扛了,怎么样?”

“就这么定了。

不等潘又安回应,焦大就接过了话茬,他从地上费力的起身,盯着潘又安问:“你今年几岁?”

“十、十五。

“巧了,老子今年八十有五,但凡你小子敢有‘不’字,焦爷爷今儿就拉上你,给阎王爷演一出百年好合!”

说着,他慢腾腾转身,一步步隐入夜色中,隐约只听他唱道:“你看前面那黑洞洞,定是那贼巢穴,待俺赶上前去,杀他个干干净净……”

直到那干巴巴的唱腔消逝在夜风中,来顺才发现自己还搂着潘又安,忙一把将他搡开。

又催促道:“别愣着了,要耽误了老头晚上吃饭,我可未必保的住你。

说着,径自抓起一条毯子,想街口走去。

潘又安怨毒的盯着来顺的背影,暗骂这厮明明和焦大狼狈为奸,竟还好意思在自己面前硬充好人。

但骂归骂,想到焦大临走前那番话,他还是吃力的抱起了另外一条毯子,一面向来顺追去,一面在心中暗道:

一时长短不算什么,等自己凭本事得了贵人赏识,再报仇雪恨也不为迟!

【潘又安,出自原书七十一回,曾在大观园和司棋私会(很可能不止一次),被撞破后吓的说不出话来,事后又匆匆逃走。

此外,还曾写过一封条理分明的情书。

私会,证明他平常有些狗胆;情书,证明他识文断字且有些见识;逃走,证明他遇到大事就怯懦没担当。

综上分析,这货应该属于‘色厉胆薄,好谋无断,干大事而惜身,见小利而忘命’的低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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