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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公叫凌玖玖江秋映的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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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3章(第1页)

昏黄的路灯,映着密不透风的雨幕。

近旁两个散步的人为了避雨,奔跑着进了亭子。

那边步道上有一个人缓缓走来,一边走,一边伸展双臂仰头望天。

等走近亭子,那人干脆停了下来,一边看着天,一边喃喃自语,似乎在享受雨的洗礼。

这怪异的举动让亭子里的几个人都在轻笑。

有个男的说了句:

“这人怕不是个神经病吧。”

一个穿大花裙子的大姨怜悯的说:

“就是不正常,听说脑子磕坏了,也没人管,怪可怜的。哎!进来避雨!”

大姨说着,大声招呼那个人进来。

一个牵着小狗的中年男人说:

“快别叫了,多臭啊,进来咱们几个没地方站了。”

借着灯光,凌国志觉得那个人的身影莫名熟悉。

衣服很破,丝丝缕缕的,应该也不会很干净,离十来步远就能闻到一股难闻的馊味。脚上穿了两只不一样的鞋,一只女士凉鞋,另一只似乎是只男士皮鞋。

头发结成了一块一块的,有的地方还露着一大块头皮。

嘴里还喃喃自语着,语气颇为激愤。

那个人突然转身,面对着亭子,恰好一道闪电划破夜空,凌国志在那电光煞白的一瞬,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的轮廓。

他难以置信的看着那人,手里的旅行包啪嗒一声掉在地上。

郑落梅?

不不不!

不可能。那么爱美的郑落梅,那么风情万种的女人,怎么可能是这个样子。

听凌春晓说郑落梅神经了,为了证明自己已经跟郑落梅划清界限,他故意没有多问。

他往前迈了两步,努力想看清那人的脸。

走近了,只听那人口中似乎在背诵什么。

他又大着胆子走近两步,终于听清了,声音的确是郑落梅的。

也看清了,没错,是郑落梅。

“一九五七年冬天,农村里展开了大辩论。

在一次辩论会上,有个社员要退社。

这时候,一个白发的老贫农站起来手指着他说:“老弟啊,你忘本啦!”

树老根多,人老话多,莫嫌老汉说话啰嗦。

你钱大气粗腰杆壮,又有骡马又有羊,

入社好像吃了亏,穷人沾了你的光。

手拍胸膛想一想,难道人心喂了狼?”

……

这段内容他有印象,是他们那一代人小时候学过的一篇课文。

郑落梅背得铿锵有力,慷慨激昂。

背了一会,仰头冲着天,张开嘴,喝了两口雨水,笑两声,又重新开始背。

凌国志傻傻的站着,他站的位置在亭子边缘,身后一个避雨的人见他衣服都被打湿了,就问了一声:

“哥们儿你认识这个疯子?”

凌国志连忙摆摆手,退回到亭子里,嘴里木然的说着:

“不认识……不认识,我认识一个疯子作什么,我就是好奇她在说什么……我不认识她。”

而雨幕里的郑落梅忽然转过身,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冲他灿然一笑。

他清晰的看到,郑落梅的牙齿掉了好几颗,缺了的牙变成了几个黑洞,又可笑又可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