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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仙十年带着九封婚书下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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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扶我起来,我要装逼!(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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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剑光消散之后,场上哪里还有那个壮汉的身影?

只留下一把泛着金色光芒的长剑无比稳定的插在坚硬的地面之中。

这一幕,让现场之人无不胆寒!

毕竟之前的其他被斩杀的人,至少还能保留下尸身,虽说尸身不完整,但好歹还能拼凑到一起。

可现在倒是好了,连一撮毛都没有留下。

“嘶!!”

“这把长剑绝对是稀世神兵!你们快看这金灿灿的剑身,剑意无比充沛,光是我的双眼看向剑锋都会觉得相当的刺眼,隐隐有种被此剑的剑刃架在了身上的感觉!”

“如果能有此剑在手的话,我有自信跟咱们龙国排名第一的剑圣一教高下!”

“甚至,我有足够的自信,可以将他给完全斩杀!”

李准眼神死死的盯着插在地面之中的半仙兵尘无,恨不得现在就上前去将长剑给拿在手中。

但是长剑之上散发的气势,让他不敢去动弹一下。

因为,能有这种长剑的人,本身实力必然是超绝的!

试想一下,一个普通人怎么可能会拥有稀世神兵?

“李准,这把剑真有那么牛逼?”

“虽然我是练拳的,但是这长剑没有你说的那么叼吧,咱们龙国排名第一的剑圣,自身是何等实力你我又不是不知,你就想拿着这把剑去斩杀他?”

刘天喜有些不相信李准所说的话,毕竟他是练拳的,就算是给他一把这样的长剑,顶多就是可以越界杀敌而已。

可他也只能是越过一个境界,想要越过三个境界去杀敌,绝对不可能做到!

“刘天喜,我很负责任的告诉你,这把剑真的有李准所说的那么厉害!”

“别看我王当是练刀的,如果给我这把剑,我也绝对有能力去跟第一刀圣比试一番!”

“如果这是把刀的话,我有信心斩杀他!”

王当神色同样无比贪婪的看向尘无,他是真的希望这把剑可以变成一把刀。

虽然练刀的用剑倒也跟用刀没有多大的区别,可是真的说起来的话,刀就是刀,剑就是剑,两者不可同日而语。

“是的,刘天喜,我很负责任的告诉你,李准和王当说的完全没错。”

“你一个练拳头的,自然是不明白这把剑的锋锐程度,剑身之上所蕴含的剑意。”

“我若是能有一把同等级别的长枪,哼哼哼哼,我可以把枪圣的脑袋给洞穿!”

孙夜行吞了口唾沫,幻想着要是插在自己面前的是一把长枪该多好。

这样他就可以一把抢走,然后从此傲视龙国群雄,睥睨天下!

“把这把剑抢走!我李准绝对无敌于天下!”

“我刘天喜虽然不是练剑的,但是这把长剑我也想要分一杯羹!”

“呵,我王当才不管这是刀还是剑,只要拿到手,我王当也可以无敌于天下!”

“啧啧啧啧,我孙夜行还不答应呢,剑又如何,刀又怎样,只要价值连城,我孙夜行也得掺和一手!”

四大家主毫不掩饰自己对于这把长剑的想法,皆是摩拳擦掌跃跃欲试。

四人虽然嘴上说着要拿走长剑,可他们没有一个人先动手。

这玩意儿,也许第一个动手的话,可以直接将长剑拿在手中,然后称霸天下。

可万一要是在拿长剑的时候被别人从背后偷袭,那不就给人做了嫁衣吗?

他们虽然兴奋的过了头,但是也不会蠢到做那只蝉,就算是螳螂也不会做,要做就做黄雀!

“你们四个家伙也不想想,这把剑凭什么就可以从天而降,还斩杀了一个刘家客卿!”

“这把剑的主人,实力绝对,绝对比我们想象的要强的多得多!”

“如果你们现在就去争夺这把剑的话,我敢肯定,你们绝对没有什么好果子吃!”

唐百川冷哼一声,看着四个脸色红润的家主嘲讽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