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第2页)
“把同姓之间不能结婚这条法令废了。”
这是封建王朝限制人口增长最大的问题。
从西晋时期,同姓就不能结婚,一直延续到明清才被废除。
古代人口本来就很少,再加上这么一条规定,人口数量能够增长那才奇怪!
最无语的是,这样的法令约束的只是百姓。
贵族们同姓结婚那是常有的事!
只要不来自同宗族,根本就没人管这件事。
去年大唐粮食充足,也没什么灾害,这么好的年景,新生儿的增长数量还不到二百万,跟这个法律有着很重要的关系!
“这绝对不行。”
房玄龄连忙摇头反驳。
“世家大族同姓结婚这倒是可以,毕竟有族谱。”
“民间百姓有族谱的很少,大姓之间,或多或少有血缘关系。”
“要是放开这条律令,一定会有很多畸形的孩童出生。”
房玄龄说的话自然在理,秦越也是考虑过了的。
他担心的一点都没错。
放开律法后,畸形儿出生的事情,肯定无法避免。
但是从宏观的角度看,优点还是要大于缺点的。
大唐的领土这两年扩大的太多,经济也在飞速的发展。
在越路修建完成后,不到半年时间,南北方人口就流动了起来。
如此以来,恐怕不到两年时间,以姓氏为聚集地的宗族也会跟着分散。
用不了几年时间,畸形儿就会大量减少。
明代废除这个制度,当时的人口也就五千万人,还不到大唐的二倍!
他们那个时候压根没发生一点动乱!
到了明朝中期,人口数量就已经接近两亿!
这是一个多么可观的数字!
因此,废除同姓结婚这一条指令,必须要执行。
李世民的想法和房玄龄完全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