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2章 封皇者(上)(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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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布朗.詹姆斯,传说中的外星人身体,实际上硬实力极其强横。
不单单是身体,他的技术,同样是巅峰之流,只是因为平日里身体实在是太强横了点,所以让大部分人都忽略了这一点。而且最让人诟病的精神意志方面,也因为总决赛的不停洗礼,越发可怕,越发坚强。老实说,唐潜并不是特别喜欢他,但作为对手,他有让人肃然起敬的资格。
不然未来4座MVP奖杯,不可能都归结于所谓的“运气”。
作为建队基石,他的确是上乘的选择,因为拔高队伍下限的能力,他是历史最强的。
没有之一。
光比这一点,克里斯.保罗不如他,邓肯不如他,大O不如他,奥尼尔不如他,奥拉朱旺不如他,科比不如他,甚至乔丹都不如他。这点没有什么好忌讳的,唐潜不喜欢这个男人,总觉得他打篮球,目的不是那么的纯粹。可NBA本来就是商业联盟,又有几个真正纯粹的篮球运动员呢?所以他不喜欢归不喜欢,但也从没有要贬低对方的意思,每个人的天生属性不相同,詹姆斯的天生属性,就是可以迅速拔高球队的下限,即便是这支球队,原本很孱弱,后者也可以迅速让其崛起。
这的确是乔神也干不成的事情。
至少,在东部,是这样的。
所以詹姆斯在MVP的评选上,一直很占据优势,毕竟相比个人数据,常规赛最佳球员的奖项,更看重球队战绩一些。纳什当年数据并不算特别突出,可加上球队战绩加成,稳稳连庄,而詹姆斯,他就可以迅速提高一支球队的即时战绩。
如果模糊划分一下,他其实并不属于乔科这一派系,他是和克里斯.保罗和史蒂夫.纳什一类的球员。前者提高球队的总上限,后者提高球队的总下限。总之一句话概括,只要哪支球队拥有了勒布朗.詹姆斯,那么不管它再怎么烂,也能迅速跻身强队的行列。
而这种自带体系的球员,个人能力都十分的可怕。
詹姆斯更是里面的佼佼者。
唐潜不是第一回面对热火队6号了,可明显这一次比上个赛季,对方的气质,改变了许多。
增加了仿佛一些,王者的感觉。
能在NBA里面以核心球员身份夺冠的,都会形成这种气质,可他身上的王者气质,暂时还不如洛杉矶的24号。因为三巨头联合夺冠,詹姆斯的领袖光环,很自然被分去了许多,绝对不如自身带队,真正意义上的总冠军。
这不是说詹姆斯实力就比科比要差,只是科比的冠军多,而且有两个,还是绝对领袖,绝对老大。王者气质加成,截然不同。而詹姆斯身边的队友,太强了点,所以分去了他的王者气质加成。但如果未来他能抛开三巨头身份,自己另起炉灶夺冠,以前被分掉的王者气质,会瞬间爆发,一口气变得无比浓厚起来。
就像是科比那般,真正意义上的绝对老大夺冠,立马,浑身气质,都会极尽升华。
听起来玄乎?然而这不是在说故事,打个比方,如果当年乔丹退役,皮蓬接位,他能继续带领公牛队拿下冠军。那么他的历史地位,绝对会出现质的飞跃,以前总是被人看轻的三个总冠军,也会变得成色十足起来。因为你证明了自己有这个能力,即便是没有23号,你也可以,所以你以前拿到的总冠军,都会因为这一冠而改变。而他,也会分掉当时乔神身上的王者气质,球神光环。
可很可惜,他在公牛队没有成功,在开拓者队也没有成功,都功亏一篑了。
所以在NBA里面论资排辈时,斯科蒂.皮蓬,永远是看不到影子的。
缺乏足够的王者气质,缺乏足够的冠军成色,因此,它的历史定位,就成了“史上最好二当家”。仅此而已了。
联盟的王者气质,是有个总和的,你拿得多,人家就少,譬如当年乔神的两次三连冠,整个联盟的王者气质,都被他一个人攫取干净了。如此般无敌盛景,才能铸就篮球史上的最佳球员,没有之一。
别看詹姆斯平常一副好好先生,实际上他的内心野望,比任何人想象的,都要炙热。
当~
唐潜的罚球,又一次愉快地砸在了篮脖子上,被热火队保护下篮板球。
然后由勒布朗.詹姆斯,亲自带球,渡过半场。
来了!
看见詹姆斯一个箭步就甩掉了防守人,唐潜本想要移动过去补防,却没有想到他还没有跑到位,“刷”的一声,篮球就打板入网了。
这……这么快???唐潜有些吃惊地看着自家篮筐道,因为他分明记得,本赛季是詹姆斯体重的巅峰,都达到265+磅了,比自己这个7英尺大个还要重,可后者的速度,却丝毫不受影响一样,这种身体爆发力……真的还是地球人吗?
98-105,比分差重新变成了7分球。
而看看那个热火队的6号,闲庭散步,从突破到进球,一点表情波动都没有,宛如这一切,都是理所当然一样。都说从08-14赛季,是詹姆斯的最高峰时代,整体PER效率值在这段时间内都在30+上下,而12-13赛季,就是他的最强赛季。虽然PER效率值比自己08-09赛季要低了0.1,可08-09赛季詹姆斯身边是什么队友,现在又是什么队友?在三巨头联合下,他还能砍下这种效率值,说明这个来自于俄亥俄阿克伦的男人,已经进入了自己的篮球臻境。
连最不擅长的远投,在迈阿密热火队,都完全开花了,“魔鬼莱利”的训练方法,果然具备奇效。
科比空位跑动跳投,但这个球遭到了韦德的干扰,崩筐而出。
唐潜卡好了位置,正准备起跳时,一个身影突然飞进了热火队的内线,然后抢先唐潜一步,拿走了这个篮板球。
又是勒布朗.詹姆斯???他的后场篮板这么好???
这不是唐潜篮板能力要不如詹姆斯,而是作为7英尺的大个子,你抢篮板之前需要先卡位,然后才能起跳拿板,远不如外线球员冲抢篮板球那样直接、简单。况且这家伙的抢板时机,也把握得太好了点,晚一点早一点,他都不可能拿到这个后场篮板球的。
可恶!
唐潜飞速回防,但已经晚了,因为詹姆斯已经一骑绝尘,在湖人队内线上演了一记单臂大暴扣。“咣当”一声,比分差由7分变成了9分,继续扩大了。
在詹姆斯连续两个进球后,原本刚刚准备升温的斯台普斯中心,登时又冷却了下去。
这就是历史前十的巅峰全盛实力?这就是现在的联盟第一人?